广东省教育厅第二巡察组巡察公告

12.05.2017  14:25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广东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巡察工作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省教育厅党组决定派出巡察组自2017年 5 9 日起对 广东省教育装备中心 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为期一个半月左右的巡察。检查监督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党组关于教育决策部署等的情况 ,着力检查监督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二、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三、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五、省教育厅党组要求了解或干部职工反映强烈的其他符合巡察范围的问题。

为了拓宽巡察渠道,广泛听取意见,提高巡察工作成效,特设立情况反映电话和信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来电、来信反映情况。

接访电话: 18520364726 (上班时间内受理)

四个意见箱设置地址:

1.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1号6楼广东省教育装备中心办公区通道

2.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1号5楼广东教学仪器厂办公区通道

3.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1号10楼广东省教育厅教育印刷厂厂部办公区通道

4.广州市黄埔区南岗后山路25号广东省教育厅教育印刷厂发货站办公室门口侧旁。

也可邮寄: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18楼驻教育厅纪检组(厅第二巡察组)。邮编:510080。

 

 

广东省教育厅第二巡察组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