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通过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复评名单的公示

22.08.2018  22:22

根据《广东省教育创强督导验收办法》(粤教督〔2014〕49号)规定,现将拟通过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复评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从8月22日至8月28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用真实身份致电(或传真)020-37626849,个人来电、来件请附联系方式,单位来件请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拟通过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复评的名单

 

 

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8年8月22日     

 

附件:

 

拟通过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复评的名单

(共5个)

揭阳市(5个)

揭阳产业园白塔镇、龙尾镇、霖磐镇、月城镇、磐东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