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部分资金安排方案的公示

25.05.2018  03:45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部分资金846万元的分配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5月23日至5月30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传真:020-37627229、37626562(传真)。

附件: 2017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部分资金安排方案.zip

 

 

广东省教育厅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