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气象局结束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1.05.2016 21:47
本文来源: 气象局
广东省气象局
签发人: 庄旭东
广东省气象局结束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编号:〔2016〕第11号
各有关单位:
5月20日凌晨到21日傍晚,我省出现了今年以来最强降水,粤北、粤西、珠江三角洲市县出现了暴雨到大暴雨,茂名、阳江和深圳等市局地出现了特大暴雨,其余市县出现了大雨到暴雨。
目前,我省降雨基本结束,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广东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于2016年5月21日19时30分,解除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
因粤北和粤西山区市县已出现大暴雨局地特大暴雨,土壤含水量非常高,各地仍要继续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范工作。
2016年5月21日19时30分
抄送:省政府应急办、中国气象局
本文来源: 气象局
21.05.2016 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