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荣获第一批“广东省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称号

12.11.2016  11:41

  11月1日,经省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水利厅进行初审、现场验收和公示,省统计局等13家单位荣获第一批“广东省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称号。

  节水型单位建设是“十三五”时期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根据《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转发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粤水资源〔2014〕3号)要求,省统计局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节水型单位建设目标完成情况负责。二是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具体措施,对照《广东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推动建设工作有效落实。三是加大节水宣传,强化节水日常管理,使节水意识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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