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禁毒条例》本月实施:寄递物品需实名

24.03.2016  11:40

东莞时间网讯     《广东省禁毒条例》(以下称“条例”)从本月起正式施行。这是我省第一部关于禁毒的地方性法规,对禁毒宣传教育、毒品管制、戒毒措施及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更加具体明确的规定。

寄递物品采取实名收寄、验视安检制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以及毒品原植物被列为毒品管制的重点物品,条例要求各级政府及公安、农业林业等部门加强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查禁工作,禁止违法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广告和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信息。

物流寄递行业和互联网行业是毒品管制的重点行业。条例在总结我省部分地区开展物流寄递实名制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细化国家的有关要求,规定托运人、寄件人应当出具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填写托运单、寄递运单;物流、邮政、快递企业应当健全并严格执行禁毒安全保障制度,配备安全检查设备,对托运或者寄递物品进行验视和安全检查,认真核对、登记和保存托运单、寄递运单信息。

物流企业未严格执行禁毒安全保障制度导致承运毒品的,将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邮政、快递企业未严格执行禁毒安全保障制度导致收寄毒品的,对邮政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对快递企业,邮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可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毒驾人员或被注销驾照

对于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毒驾”人员,条例将其作为毒品管制的重点人员,禁止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船舶、轨道交通工具、航空器等。被查获有吸食或注射毒品后驾驶交通工具行为,正在执行戒毒、康复措施,或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人员,其已经取得的相关驾驶证照应当注销;校车驾驶人有吸毒行为记录的,应当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大中型客货车和出租车驾驶人因吸毒成瘾未戒除而注销驾驶证的,应当取消其营运资格。

对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人员,其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依法不予受理。

将禁毒教育纳入学校日常教育

条例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社会资金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等方式参与禁毒工作,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参与有关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同时要求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明确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设立相关场所,并与戒毒康复人员签订协议。

禁毒重在预防。《条例》将学生等未成年人作为禁毒宣传教育的重点人群,要求将禁毒教育纳入学校日常教育工作,针对不同阶段学生的 心理 特点和毒品认知能力,分阶段开展禁毒教育,提高学生的防毒、禁毒意识。同时将交通运输经营单位、物流、邮政、快递企业的经营场所和 娱乐 场所以及其他兼营歌舞、游艺等娱乐服务的场所作为禁毒宣传教育的重点区域,要求在显著位置设立禁毒警示标识,播放禁毒宣传视频,对服务对象进行禁毒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