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五届工人运动会排舞竞赛规程

27.05.2014  12:53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暂定)

团体项目:8月8日  单双人项目:8月9日

广东体育馆(暂定)(地址:二沙岛大通路28号)

二、竞赛项目

团体项目:自选单首或串烧曲目(从1-27套舞码曲目自选)

单人项目:自选单首或串烧曲目(从1-27套舞码曲目自选)

双人项目:自选单首或串烧曲目(从1-27套舞码曲目自选)

三、参赛单位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省级产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中央驻穗单位和省属(集团)公司及有关厅(局)工会、省各行业体协。

四、参加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可报1-3支代表队参加,每队报领队、教练、编导各1名。团体项目参赛运动员16人以上。双人项目比赛,两选手同性或异性均可。团体赛队员可兼报单人、双人项目。团体赛参赛队员性别不限,有男性队员的将获得0.1-0.3分的裁判长特别加分。但队员在串烧曲目中途不得退场。

(二)参赛运动员资格按照《广东省第五届工人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三)运动员参赛时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进行检录参赛。

(四)参赛队名单将于报名截止后一周内在广东省社会体育网公示,公示期5天;各单位如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大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参赛运动员的人身意外伤病保险由参赛单位负责办理。

(六)参赛选手提交二级以上医院的健康证明原件。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除队员性别、串烧曲目要求按本规程执行外,其余参照国家体育总局体操中心最新审定的《全国排舞评分规则(2013年修订版)》。

(二)团体项目根据报名队伍数量决定是否进行预赛,比赛出场顺序抽签决定。单人、双人项目比赛采用预赛淘汰制,第一轮取前16名,第二轮16进8,第三轮决赛。预赛同一组别相同曲目分批同时入场比赛,决赛单独进场。参赛选手不足8名的项目直接决赛。初赛曲目以补充通知为准,由组委会统一播放音乐,演员在舞台不同指定位置同时演出。决赛单人组、双人组选手按抽签顺序轮流上台演出。

    (三)音乐要求

排舞音乐需具有弘扬主旋律、追求真善美、传递正能量的特点。音乐的节奏和速率应根据不同年龄、不同的动作进行不同的选择。音乐要求选用热烈欢快、节奏鲜明、动感时尚、励志向上的歌曲。

(四)比赛时间

团体比赛音乐6分钟以内,单人、双人项目总时长不超过3分钟,各队自行编制参赛串烧曲目音乐,并准备1份音乐光盘(MP3格式)交比赛场地音响师。

(五)套路编排要求

1、编排原则

曲目的风格与种类不限,要求思想健康、风格新颖、贴近生活、贴近时代、主题鲜明的优秀作品,符合身体状况及健身特点。

    (1)曲目前奏、间奏、结束部分的动作可以自行创作编排(动作可超出排舞舞码范围),其中前奏、间奏自行编排部分不能超过舞码音乐的固有节拍,自编动作不超出4个8拍,非前奏、间奏和结束部分的其余队形变换必须用舞码动作。

    (2)前奏、间奏、结束部分自编动作每超出1个8拍每次由裁判员扣0.1分。

    (3)所有表演曲目都必须面向裁判评委按动作顺序完成一个方向的舞码,其余方向及舞码顺序可自行按队形编排。

  2、动作编排要求

      (1)肢体动作的编排应动作新颖、自然舒展、与步伐协调配合,与音乐和谐统一,体现风格特点;

(2)队形变化自然、迅速、流畅、清晰、美观;

(3)整套动作要充分利用场地。

(六)扣分

1、允许在编排中增加难度技术动作。但难度动作展示不加分,失误扣分。且不能出现抛接、托举、叠罗汉等竞技、高空动作或类似竞技健美操或啦啦操中的难度动作,每次由裁判长扣0.1分;

2、比赛用服装、服饰、鞋、帽等要求符合排舞风格,搭配相宜。如服装服饰散落、道具掉落每次由裁判长扣0.1分;

3、比赛场地规格为16×16米(长16米、宽16米),每出线一次由裁判长扣0.1分。

4、比赛中部分队员保持静态动作不得超过2×8拍。

5、参赛运动员上场后至结束前中途不得上、下场;

6、参赛运动员可以选择动态上场或场上静态造型开始,也可以分批上场,但是都必须集体退场。

(七)音乐处理

比赛时间限6分钟之内,其中包括退场时间。选择静态造型开始的队伍,在音乐响起之前走到造型位置的部分不包括在5分钟之内;

(八)参赛队伍在赛前30分钟到达比赛场检录处报到,逾时不到的队伍作弃权处理。

(九)参赛内容:以体育健身项目为主题,排舞展示为参赛内容,要求内容健康,合理编排,并将体育健身项目中技术动作与舞台艺术演练效果融为一体,具有较高自创性和观赏性。

(十)开场舞、结束舞要求:

1、所有队伍参加入场仪式开场舞表演。入场在舞台上进行,在统一的入场音乐《哇咔哇咔》伴奏下,由本队队旗引导(音响同期声播放队伍简介),每队全体队员跑跳到舞台中央,面向观众做4个8拍的排舞动作展示,动作可自行创编,可自带行业宣传性标语等。每队按比赛顺序上场,然后按现场导演指定位置站立。所有队伍出场后全体比赛队员在舞台中央再做8个8拍《哇咔哇咔》舞码标准动作。

2、结束舞《永远的朋友》由所有队伍全部参赛队员按导演指定位置在场内完成所有标准舞码。

3、队旗:各参赛队自带标准3号队旗入场,规格为190*120cm,颜色不限,字样不限。不锈钢旗杆长180cm,报到时交组委会审核备案后,请自行保管。

(十一)评分规则

1、评分办法

(1)比赛采用10分制进行评分;

(2)采用7名评委评分,去除最高分、最低分后,取其中5个分数的加总平均值及裁判长加减分为该队的应得分,得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3)如应得分数出现相同时,则按抽签出场先名次列前。

2、评分标准

(1)表演和观赏性为3分;编排设计3分;舞码的准确性及风格把握2分;动作完成性及集体配合2分;

(2)参赛队伍每少一名运动员由裁判长扣0.1分,运动员性别不限,比赛场上有1名男性队员加0.1分,累计最高加0.3分,由裁判长加分;

(3)超出比赛时间6分钟,由裁判长扣0.2分。

六、比赛弃权、罢赛及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罢赛和弃权行为:

1、未经组委会的批准自动弃权;

2、在比赛中途无理退出比赛;

3、在比赛中如出现对裁判不尊重或不文明行为以及捣乱、无理取闹,罢赛等恶劣行为。

(二)处理。

1、自动弃权和在比赛中途无理退赛的队伍,均按弃权处理,无成绩;

2、有资格不符或冒名顶替的运动员参赛,取消该队伍比赛成绩并予以通报。

七、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各项目录取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分别按13分、10分、8分计入代表团总分,并给予奖励。

八、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各参赛队于赛前一个月将报名表传真到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联系人:李碧云,电话:020-83844810,传真:020-83820274;将一份报名表和报名材料报广东省总工会,(联系人:省总宣教部电话: 83872877传真:83872877)。

请报名队伍密切关注广东省排舞群2(群号 15927196)、新浪、腾讯同名微博“广东排舞”的相关信息,补充通知将在群里公布。

2、报名表内容必须电脑打印,同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

3、报名表格请在 www.gdpopsports.com 下载。

4、报名时须提交材料:

(1)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

(2)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资单;机关、事业单位的其他人员和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提供以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金凭证(以2014年1-3月为准)。

(二)报到:时间和地点(待定)

九、经费

各参赛队交通费、食宿费等自理。可入住组委会联系的酒店也可自行选择。

十、服装

(一)各参赛队自备服装。

(二)在舞台上根据舞曲目的风格可随时变装,但变装过程中队员不得离开舞台,也不能把变换后的衣物散落在台上;

(三)服饰道具可先行摆放在舞台上,在演出过程中拿起使用。但因此而影响了套路的完整性和协调性,将由裁判员视情节扣分。

十一、其它

  各队如有申诉,必须在该项目比赛结束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领队签名的书面申诉,并交纳1000元申诉费,如胜诉则退还,如败诉则不予退回。

十二、纪律要求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的运动员守则、教练员守则、裁判员守则。

(二)执行全国全健排舞比赛评分标准及《比赛规则2013版》第16页第六章行为准则。

(三)比赛实行领队、教练责任制。各领队、教练要严格管理队伍,杜绝出现违规违纪和扰乱比赛秩序的事件。

十三、裁判员及仲裁委员由大会统一指派。

裁判组执行比赛评分标准及《比赛规则2013版》第14页第五章赛事组织,裁判组职责。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关于广东省第五届工人运动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粤工总明电〔2014〕23号)

广东省第五届工人运动会排舞比赛初定在8月8日本届运动会启动仪式上举行,请各参赛单位把排舞比赛报名表(粤工总〔2014〕12号文件第52-56页)于6月5日前报送省总工会宣教部。

 

关于印发广东省第五届工人运动会组委会通知》(粤工总〔2014〕102号文)附件3

广东省第五届工人运动会开幕式及排舞比赛竞赛说明

一、开幕式

初定于8月8日下午在广东体育馆(广州市二沙岛大通路28号)举行,8月8日上午报到,每代表团派团长1名、副团长1-2名,工作人员1名参加。各代表团引导员、旗手由组委会统一选派,服装由组委会安排。代表团团旗、排舞比赛队旗由各单位自行制作。开幕式代表团运动员由排舞比赛全体运动员参加。具体事宜另文通知。

二、排舞比赛

1、时间:8月7日团体组报到、走台、彩排;8月8日上午团体组初赛、下午开幕式运动员退场后团体组决赛;单双人组8月8日报到,8月9日比赛。

2、地点:广东体育馆(广州越秀区二沙岛大通路28号)

3、领队会议:7月16日下午在广州举行,进行比赛抽签,落实运动员食宿安排,观看比赛场地。具体事宜另文通知。

4、奖项设置增加:根据6月5日截止的排舞比赛第二次报名统计情况,团体组设一等奖5-6名、二等奖6-7名、三等奖7-8名。运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多名。团体组成绩双倍积分。初赛成绩前12或13名的队伍进入决赛,争夺一、二等奖,其余没进入决赛的队伍评为三等奖。初赛成绩不带进决赛。单双人组奖项设置不变: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

5、光盘资料报送:排舞比赛初赛、决赛均进行电视录播,请各团体组队伍务必于7月15日前把比赛视频制作成光盘,报送省总工会宣教部(广州市东园横路5号广东工会大厦1511)进行节目审查。比赛视频光盘要求完整录制队伍的比赛节目,演员需穿着演出服装(不需特意增加灯光效果),可录制排练场景也可在现有的比赛场景进行剪辑。节目审查后统一在领队会议通知是否需要调整,允许各队伍赛前作简单的不超出电视播出审查范围的修改调整。请各参赛队伍把300字简介(开场舞主持人同期声介绍)于7月15日前报[email protected]进行录播审核。

6、运动员资格:为增加排舞比赛的观赏性、艺术性,体现排舞比赛项目的全民健身性、群众性,为运动会开幕式营造热烈氛围,排舞比赛允许各队伍添加1-3名职工家属运动员(退休职工、小孩等均可)。对上述家属队员各队伍填写报名表时需在备注栏列明“家属”字样,只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及体检证明,无需提供社保、工资单证明,需参与运动员公示及检录。增加家属队员不加分,比赛失误扣分。

7、初赛曲目:团体组队伍自定,单人组《生命无价》(25-11)、双人组《那人那爱》(22-12),决赛曲目自定。单双人比赛演出时间3分钟,初赛成绩40%带进决赛。

8、所有队伍务必参加运动会开幕式开场舞《哇咔哇咔》、结束舞《永远的朋友》表演(包括未能进入决赛的队伍)。开场舞4*8拍动作可自行创编,可自带行业宣传性标语等。

请各参赛队务必认真阅读《关于印发广东省第五届工人运动会各单项竞赛规程的通知》(粤工总〔2014〕12号文)45-56页排舞比赛的相关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广东省第五届工人运动会排舞比赛报名表(含团体组、单人组、双人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