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51号代表建议答复摘要

14.07.2015  20:24

      《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分别对执业医师的行医要求、医疗机构的自身建设、医疗事故的处理和乡村医生的从业作了规范性设定,这对建立和完善医疗市场监管起到积极的作用。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通过立法维护医疗市场秩序,2013年6月1日,《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正式实施,该政府规章的实施,对保护医患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目前,国家倡导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鼓励医师多点执业,我省确有必要尽快完善和配套相关政策法规,加强对医疗市场的监管。我委已将出台我省医疗服务管理相关法规、规章的工作纳入计划,目前正开展前期筹备工作,下一步将按有关立法程序申请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