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82号代表建议答复摘要

24.05.2016  18:36

      2015年12月31日,我省印发了《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省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作为卫生强省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2016-2018年,省财政统筹安排79亿元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二是改革完善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新机制。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实行核定任务与定额补助挂钩、适时动态调整,放开收支两条线管理等新措施。三是加强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等各类培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与能力。继续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费和边远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等补助政策,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待遇水平,保障基层医疗人才队伍的稳定性。
      下一步,我委将对照《决定》内容,逐条逐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卫生强省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同时,按照强基创优行动计划提出的实施内容,推动各项强基创优项目,特别是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实现2018年粤东西北地区县域内住院率达到90%左右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