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查医卫交运

10.06.2014  12:39

  昨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2014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检查从6月开始,分自查自纠、巡查监督和重点抽查三个阶段。重点关注医药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社保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以及自查工作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单位。

  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开展2014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明确,今年主要检查2013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必要时追溯以前年度及延伸检查2014年度。重点关注医药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科技、经贸、教育、民政、农业和社会保障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以及自查工作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单位。根据自查工作情况确定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和资金项目,依规组织巡查监督或重点抽查。(何颖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