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承担的广东省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获评“良好”等级

14.04.2018  13:09

4月10日下午,由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对我校承担2015年广东省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完工评价会,在我校湖光校区行政楼五楼会议室举行。刘东超副校长出席会议并致欢迎词,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领导、项目完工评价专家组、后勤管理处和学校节能办及相关部门等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依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 《广东省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完工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4]493 号) 的要求,组织专家组对我校所承担的 LED 路灯及加压泵房恒压变频改造(2015 年广东省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项目,本项目实际投资 190.2 万元,其中自筹资金 140.2 万,广东省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 50 万)进行完工评价验收,经专家组认真审阅我校所提交的项目验收材料,听取项目实施汇报和现场考察,抽查专项资金使用财务凭证,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质询和讨论,完工评价专家组认为该项目已完成了计划的全部内容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预期效果,一致同意通过项目完工评价结果为“良好”等级 。




(新闻主编:陈淦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