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举办贯彻实施《广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专题讲座

27.12.2016  18:41

  12月23日,省局邀请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肖志雄作《广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以下简称《应诉规定》)专题讲座。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国盛主持讲座。  

讲座现场

  肖志雄紧紧围绕《应诉规定》的关键条文和立法精神,结合《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应诉若干问题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对《应诉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高国盛指出,讲座对进一步提高全省质监系统依法行政意识,加快推进法治质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组织好《应诉规定》精神的宣贯和执行,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结合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体现的法治理念和改革精神,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应诉规定》的立法精神和具体规定;二是全面理解和自觉遵循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行政诉讼基本制度,正确履行行政应诉职责;三是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的能力,努力提升法治质监建设水平。

           (省局法规处 李铮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