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贫困县农村教师可申请救助金

18.11.2014  13:37

      我省21个扶贫开发重点县的乡镇农村中小学在岗教师,将可申请救助金。笔者17日从省教育厅获悉,“乡村园丁关爱工程”2014年第二批教师救助申请工作已正式拉开。

        据了解,“乡村园丁关爱工程”基金是由省扶贫基金会与省教育厅于2013年联合建立,该基金原则上每年投入总额1000万元救助贫困乡村教师,并为他们建立救助档案。照此计算,广东每年将有约200名贫困乡村园丁每人最高获得5万元的救助金。

        按照通知,救助范围覆盖全省21个重点扶贫开发县的乡镇(不含县城所在镇)及以下的农村中小学校在职在岗教师。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2013年开始,当年遭受自然灾害、遭遇突发事故或突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即家庭人均年纯收入降到3093元以下;或当年遭遇事故后,无力支付公费医疗和商业医疗保险报销费用以外个人承担部分的乡村教师。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提醒,以下情况不在救助范围之内: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所移植器官来源的费用,营养药、保健药及医疗保健器材费用,整形、美容等导致疾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自残、打架斗殴及违法犯罪等行为产生的医疗费用;已经接受过“乡村园丁关爱工程”救助的对象等

        申请人须由符合救助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详述申请缘由,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户口本复印件、所在镇(乡、街道)开具的家庭受灾或突发事故证明、家庭收入证明。此外,还要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出入院证明或诊断书或病历首页复印件、主治医生推荐信、医疗费收据复印件(加盖报销单位公章)、各类医疗保险报销三联单(加盖报销单位公章),如没有公费医疗或商业医疗保险的,由本人提供情况说明,本人单位提供证明。申报材料将在申请人所在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咨询渠道

        省扶贫基金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保宁路3号,邮编:510080;联系电话(传真):020-8766801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1704室,邮编:510080;联系电话:020-37626971,传真:020-37627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