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金融办发布首个省级网贷管理办法

20.03.2017  13:15

  互联网时代下,金融行业的变化日新月异,也带来了法律保护滞后、金融消费者维权难等问题。

  日前正式发布的《广东省“12363”金融消费投诉热线蓝皮书》(以下简称《蓝皮书》)显示,2016年广东省“12363”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热线受理金融消费咨询4407件,受理金融消费投诉1580件,比2015年投诉量增加37件,同比增长2.40%。《蓝皮书》指出,2016年广东省金融消费纠纷中,银行业投诉位居榜首,涉及银行业投诉共1328件,同比增长2.47%;涉及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投诉呈增长趋势,共111件,同比增长12.12%。

  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由于服务提供者和客户间距离遥远、消费记录电子化、投资小额分散的特点,消费者维权成本高企。业内人士表示,互联网金融维权现状的改进,还需监管合规及投资者意识的双重提升。

  现状 管理部门行政执法能力需加强

  在2017互联网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高峰论坛上,第三方网贷资讯平台“网贷之家”研发中心总监于百程分享了一组数据:截至2017年1月末,全国P2P网贷行业停业及问题平台数量为3493家,其中问题平台有1811家,有3家平台的涉案金额达到亿元以上。在问题平台中,立案的比率仅为5%—10%,已宣判的20家平台的平均审理时间达到18.45个月,其中16家审理时间超过1年,审理时间最长的是优易网平台,审理时间长达38个月。在获得赔付的案例中,结果均不尽如人意,最高赔付比例不超过60%。

  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方颂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专访时表示,近年协会接到有关互联网金融的消费者投诉中,平台跑路的情况占大多数,投资者维权现状呈现明显的“两极分化”。一方面,由于网贷行业信心较为脆弱,对于一些小型的纠纷平台方往往愿意作出让步,投资者的诉求基本上很快能够得到满足;另一方面,一旦出现兑付困难等重大问题,平台方撒手不管,投资者就面临着投诉无门、司法流程漫长的维权困境。

  在P2P维权案例中,投资者除了向公安机关报案、申请仲裁以外,也转向地方银监局、金融办、平台的控股母公司等方面求助,但互联网金融行业维权难已是老生常谈的问题。

  “在依法行政的框架下,如果没有法律依据,主管部门无法做出处罚措施,没有权力去吊销一个平台许可证,或者进行罚款、行业禁入,这样对平台的制约性很弱。”方颂说,目前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权薄弱,有时收到消费者投诉,并且查实平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但缺乏关停平台的权力。

  针对当前互联网金融维权难的现状,方颂建议,因互联网金融维权纠纷专业性较强,应建立金融消费权益调解机制,而非将重担全部加于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权还需加强。

  支招 先考察平台的风险控制能力

  2016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元年,意味着互联网金融行业野蛮生长的时期已经过去,逐步落地的监管细则不仅为平台合规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投资者的维权奠定基础。

  步入2017年,首个省级网贷管理办法落地,广东省金融办率先发布了《广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在银监会文件的基础上,广东制定的监管办法更加严格,比如提出要将网贷纳入征信管理系统、制定信息披露时间表等。

  方颂建议,对于网贷平台披露的信息内容,首先应留意平台的坏账信息,以考察其风险控制能力。其次,产品的结构、股东背景、存管方和管理层信息也值得关注。遇到维权纠纷时,搜集证据最为关键,包括平台信息、融资者信息、借贷协议、担保协议,甚至资金被挪用的证明。如果遇到一些恶性违法事件,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于百程则表示,问题平台往往存在一些共性,如注册资本低于5000万元,产品期限较短,多为1至3个月,投资人可以进行一定的规避。

  南方日报记者 唐子湉

编辑: 邹长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