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首批“妇女之家”示范点项目实施报告

17.07.2014  20:16

  按照全国妇联《关于在党群共建创造争优活动中建设村、社区妇女之家的意见》部署,以及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要求,为了使“妇女之家”真正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妇女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广东省妇联积极创新,将项目运作引入全省“妇女之家”建设之中,使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接地气,强规范、显成效。在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省妇联争取1900万项目资金用三年时间建设500个“妇女之家”示范点,首批127个示范点项目实施阶段为2011年11月至2012年11月。一年来,“妇女之家”示范点建设着眼于农村、社区等基层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要求,因地制宜建好用好管好“妇女之家”,取得了明显成效,基层妇女群众工作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获得地方党政的普遍好评和基层妇女群众的一致欢迎。
  一、领导高度重视,确保项目运作良好
  省妇联高度重视“妇女之家”示范点项目工作,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与各市妇联一把手签订了《项目管理责任书》,并将“妇女之家”示范点项目纳入“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专题调研内容,真正将项目放在全年突出位置。在省妇联的推动下,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妇女之家”示范点工作,纷纷将“妇女之家”建设融入基层党建工作目标和城乡社区建设整体规划,积极支持落实示范点项目配套资金。
  项目实施过程中,省妇联制定了“妇女之家”管理制度,统一规范了各地“妇女之家”的管理。举办了2期项目管理员培训班,夯实了示范点组织基础。在“广东女性E家园”网页上设立“妇女之家”专栏、编印宣传挂图和折页、编写工作简报,方便了示范点的学习交流。在《中国妇运》、《中国妇女报》等各级媒体上刊发文章919篇,拍摄制作“妇女之家”专题电视片,扩大了示范点影响。今年6月,在全国基层妇女群众工作交流会上,我省“妇女之家”示范点建设项目建设经验在会上作了介绍,得到全国妇联的充分肯定。
  二、大力争取资源,“妇女之家”建设环境不断优化
  各地妇联在“妇女之家”示范点建设中,多方争取资源,“妇女之家”建设环境不断优化,为建好“”奠定坚实基础。在争取经费资源方面,各地妇联通过示范点项目争取到全省各级财政共配套1958万元,建立市、县、镇级示范点1633个,从源头上解决了建“”中最困难的经费问题。如惠州市按每村、社区1万元标准,拨付全市1247个“妇女之家”建设专项资金1247万元,市、县(区)财政各承担623.5万元。在争取人力资源方面,各地妇联在示范点建设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委托、队伍共建等方式,争取和吸引社会组织、社工、大学生村官、巾帼志愿者等各类机构和人员参与建“”。据统计,全省共有371名专职人员、7758名志愿者,235名社工、136名专家参加“妇女之家”建设。特别是广州、东莞、中山等珠三角地市,引进社工等专业人士,采取“妇工+社工+义工”的运作方式,为社区居民和家庭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使“妇女之家”成为看得见、用得着、帮得上的有形实体。在争取项目资源方面。各级妇联积极连结政府与社会,以项目合作和购买服务的方式争取项目资源,并将项目放在“妇女之家”示范点上,激发示范点的活力。如珠海市妇联将晴朗天空社区妇女儿童服务站、康乃馨单亲母亲服务、新青工业园外来女工服务等三个项目放在“妇女之家”示范点,受到妇女群众的欢迎。
  三、努力贴近需求,“妇女之家”服务内涵日益丰富
  各地“妇女之家”在开展服务过程中,努力贴近妇女群体需求,量身打造服务终端,服务内涵日益丰富,满足了村(社区)妇女生活水平提高后求知、求乐、求美需求。农村的“妇女之家”把推动妇女创业就业、两癌检查、小额担保贷款作为工作重点,帮助妇女发展生产。茂名市周坑村“妇女之家”采取“合作社+基地+农户+直销店”的运作模式,在市区开办2间直销店,解决了300多名妇女的就近就业。惠州龙门县旧梁村成立旧梁姐妹互助会,为村里身陷困境的女性提供生产资金借贷、农村种养培训等服务,帮助村里姐妹发展生产。社区的“妇女之家”把为妇女提供多样化服务作为重点,联系培育相关社会组织,为妇女群众开展多样化服务,全省组织妇女文体团队350支、10928人,联系及培育社会组织125个,开展各种服务3092次,共有414319群众受益。顺德区妇联发挥枢纽型组织作用,通过“妇女之家”培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探索政府购买服务,走在全省的前列。顺德区妇联制定《顺德村、社区“妇女之家”社团登记指引》,列明了“妇女之家”培育工作从筹备到注册的每个环节,引导“妇女之家”孵化社会组织。目前,顺德妇联通过“妇女之家”已成功孵化17个社会组织,这些“妇女之家”如今站在了新的平台上服务妇女儿童,展现出新的活力。各地“妇女之家”大力开展关爱帮扶弱势群体活动,得到群众的高度拥护。韶关市始兴县妇联在各“妇女之家”示范点创建“留守儿童心灵加油站”,开放“妇女之家”QQ视频聊天场所,让留守儿童与在外打工的父母进行情感交流,并招募支教志愿队伍举办课外辅导班。
  四、立足建章立制,“妇女之家”自身管理更加规范。
  各地妇联按照“标准化、功能化、典范化”的要求,健全管理、服务、学习、活动等各项规章制度,“妇女之家”自身管理更加规范。示范点项目管理员责任得到明确。各市妇联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个示范点均配备了2名以上专兼职人员,选派综合能力较强的干部担任“家长”。各市、县(区)妇联领导班子成员多次深入各点靠前指导,帮助基层争取资源,研究解决问题,推进示范点工作有序发展。示范点工作标准得到量化。各地妇联严格按照《“妇女之家”示范点项目管理手册》开展示范点建设,从硬件设施、工作人员、服务项目、志愿者队伍、日常工作台帐等各方面进行了科学规范,量化了标准,形成了制度,取得了效果。示范点建设过程得到规范。各地妇联在示范点建设中,大力开展自查评比活动,在检查评比活动中推进示范点建设。经评比,我省第一批“妇女之家”示范点共推荐出34个优秀单位。在“妇女之家”示范点自评抽查活动中,全省127个示范点自评分数均超过80分,取得了良好以上成绩。省妇联抽查了广州、清远、云浮等3个市共6个示范点,各个示范点建设成效都很显著,亮点纷呈。此外,各地妇联陆续召开了“妇女之家”建设推进会,宣传推广示范点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妇女之家”全面建设。
各地“妇女之家”示范点建设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们“妇女之家”示范点的建设发展不平衡,联系和服务妇女的功能作用发挥不够,基层妇女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有待加强,“妇女之家”管理人员队伍素质还不够强,一些示范点经费难以保障、发展后劲不足、宣传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我们要在认真总结成绩、发现不足的基础上,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妇女之家”建设再上新水平,使“妇女之家”真正成为基层妇女群众工作的有效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