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8年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讲坛活动安排的通知

04.01.2018  19:44

粤教师函〔2018〕1号

各高校:

为充分发挥我省高校珠江学者在人才培养、学术研究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加强学术合作交流,开阔师生学术视野、提升科研创新水平,促进高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现将2018年珠江学者讲坛的活动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计划,做好组织工作。

珠江学者讲坛活动,是“珠江学者岗位计划”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我省高校高层次人才加强学术交流、分享学术成果的重要平台,也是各举办高校今后珠江学者申报名额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各举办高校要根据活动安排(附件1),加强与珠江学者的沟通,确定讲坛活动具体时间,精心组织好每场讲坛活动,并于举办讲坛活动前1周和当期讲坛活动结束1周内,分别将讲坛活动方案(附件2)和活动开展情况报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各高校要及时关注有关讲坛活动通知,积极组织相关教师学生参与,参加活动情况可作为教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的内容。

联系人:魏长松,尚聪;联系电话:020-37626971,37814663;传真:020-37627294,37814663。

附件1:2018年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讲坛活动安排表

附件2:珠江学者讲坛活动方案(格式样本)

                                广东省教育厅                             

                            2018年1月3日                             


附件1

2018年广东省高等学校

珠江学者讲坛活动安排表

当年期数

高校名称

月份

周数

第1期

中山大学

3月

第二周

第2期

华南理工大学

第三周

第3期

暨南大学

第四周

第4期

华南农业大学

第五周

第5期

南方医科大学

4月

第二周

第6期

广州中医药大学

第三周

第7期

华南师范大学

第四周

第8期

广东工业大学

第五周

第9期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5月

第一周

第10期

汕头大学

第二周

第11期

广东药科大学

第三周

第12期

广州体育学院

第四周

第13期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周

第14期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

6月

第二周

第15期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第三周

第16期

广州大学

第四周

第17期

广州医科大学

第五周

第18期

深圳大学

9月

第二周

第19期

东莞理工学院

第三周

第20期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周

第21期

广东医科大学

第五周

第22期

广东海洋大学

10月

第二周

第23期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第三周

第24期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第四周

第25期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周

第26期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1月

第一周

第27期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第二周

第28期

南方科技大学

第三周

第29期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周

第30期

中山大学

第五周

第31期

华南理工大学

12月

第二周

第32期

暨南大学

第三周

第33期

南方医科大学

第四周

第34期

华南师范大学

第五周


附件2

珠江学者讲坛活动方案(格式样本)

2018年第xx期珠江学者讲坛

一、  举办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xx月xx日(星期x)hh:mm。

地点:

二、  报告题目

三、  主讲人有关情况

四、  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大学。

承办单位:               大学                 学院(部门)。

五、  联系方式

请各拟参与本期讲坛活动高校于     日下班前将参加讲坛活动人数报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