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5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暨全国选拔赛的补充通知
粤教高函〔2015〕137号
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5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暨全国选拔赛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122号)精神,结合参赛报名情况,现对2015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暨全国选拔赛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比赛办法
(一)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1.本赛项取消网络初评环节,参赛作品全部参加现场比赛。比赛时,参赛教师展示、讲解教学设计作品10分钟,答辩5分钟。有多名作者的参赛作品由其中一名主要作者作为主讲人进行讲解和答辩。比赛采取匿名方式进行,禁止参赛教师进行学校和个人情况介绍。
2.现场比赛作品报送要求。各选手可在现场比赛前对参赛作品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于2015年 7 月 31 日 前将修改完善后的匿名作品(含教学设计文本、多媒体教学课件等,不用录制讲解视频)、匿名讲解稿、《单项报名表》更新到大赛官方网站(http://ds.gdzjzy.cn/)上,现场比赛以此次报送的作品为准。同时,请打印参赛作品的教学设计文本(一式七份)、讲解稿(一式七份)和《单项报名表》(一式一份,盖章),在现场比赛报到时交比赛组委会。作品资料除《单项报名表》外,其他任何地方均不得出现作者和作品所在学校信息。
3.比赛现场提供计算机等通用设备,参赛教师也可自带笔记本电脑参加比赛,自带的笔记本电脑上不得带有任何身份识别的标志。如有特殊需求,请提前1天与承办院校联系。
(二)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
本赛项取消网络初评环节,参赛作品全部进入会议评审。
(三)信息化实训教学的比赛办法不作调整。
二、奖项设置
信息化教学设计、信息化课堂教学和信息化实训教学等三个赛项分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该赛项参赛作品总数或参赛队数的10%、20%、30%。各赛项在计算获奖数时,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
三、其他事宜
(一)除了上述事项外,其余事宜按粤教高函〔2015〕122号文执行。
(二)广东技术师范学院联系人:王新鹏,020-38256639;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齐攀,020-37627703。
广东省教育厅
2015年7月22日
抄送:广东技术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