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简化“单独两孩”申请审批流程

17.05.2014  05:03

不开证明 不再公示 记者何雪华 通讯员粤卫信
  广东简化“单独两孩”申请审批流程
  昨日,广东省卫生计生委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单独两孩”再生育审批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根据《通知》,今后广东“单独”夫妇申请生育两孩,仅凭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和计划生育服务证,即可“一站式”办理全部手续,无需再开证明和盖章。

  1资料精简化,  “四证一表”一站式办理
  《通知》指出,“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时,申请材料只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单独”夫妇双方只需携带上述证件到规定的审批机构领取并填写《“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审批表》,即可一站式办理全部手续。此前需要提供的头胎子女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亦不再需要。这将极大缩短群众准备材料的时间。
  2核查内部化,核实主体由申请者转移至审批者
  从3月27日政策实施后,各地市、基层计生工作人员一直最头大的就是“单独”身份的确认依据。那么,当申请材料只保留“四证一表”后,如何核实“单独”身份?
  对此,《通知》指出,通过审批机构内部核查的机制,将核实的主体由申请者,转移至审批者。
  具体操作是,在独生子女身份核实方面,审批机构收到当事人的申请材料后,应通过查询人口信息系统和计生奖励发放系统(主要核查申请人父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情况)核查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应即时办理审批手续。
  如果通过以上系统无法核实、申请人填报资料与计划生育档案信息不一致或有群众举报的,应通过联系或实地走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或由工作单位进一步核查确定。
  3受理地点多元化,“外来媳妇”可在男方申请
  《通知》指出,乡镇、街道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是受理审批“单独两孩”再生育申请的主体。为方便群众办理申请,审批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受理、上报申请材料。  
  为满足跨市和跨省婚嫁人口的特殊需要,《通知》规定,“单独”夫妇户籍不在省内同一个地级以上市,但女方常住在男方户籍地的,可由夫妇双方向男方户籍所在地审批机构提出申请。“单独”夫妇一方为我省户籍、另一方为外省户籍的,可自愿选择由夫妇双方向我省一方户籍所在地审批机构提出申请。
  4审批流程快捷化,最快5日最慢15日
  《通知》针对不同情形设定相应时间,防止拖沓推诿。如“单独”夫妇为省内同一地级以上市户籍的,审批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为省内不同地级以上市户籍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为跨省户籍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批完结后,街镇要在5个工作日内报县级以上卫生计生部门备案。
  5申请信息隐私化,15天公示取消了
  《通知》明确,取消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全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粤卫〔2014〕20号)所要求的15天公示,既大大缩短了审批时间,也有利于保护群众隐私。
  6审批纪律严明化,严禁增设条件或推、拖
  《通知》明确,省卫生计生委将把信息核查工作纳入各地各单位的计生年度考核,对不积极配合信息核查工作的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追究责任。
  申请人对其提供证件材料及所填报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审批机构负责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和信息进行核实。
  此外,审批工作中严禁搭车收费、严禁增设附加条件、严禁违规审批,对推诿、拖延、刁难群众的,将严肃处理。
  记者发现,这实际上是再次强调了在《关于做好全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中明确的规定,比如针对个别地方要求群众一并签订结扎承诺书一事,以明文规定坚决制止,只要群众符合规定条件,就应该批准生育第二胎,不允许搞附加条件,不能乱加码,不能搞捆绑式管理。
  7承诺机制常态化,“承诺”失实者事后严处
  《通知》指出,对无法核查独生子女身份的,审批机构应依据申请人签署的《“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承诺书》在规定时限内先办理审批手续;对事后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将根据有关规定及申请人签署的承诺书,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此举彻底解决悬而不批的问题。
  申请地点:
  乡镇、街道,或受街镇委托的村委、居委
  申请材料:
  1 双方身份证
  2 户口簿
  3 结婚证
  4 计划生育服务证
  (均须原件复印件)
  填写《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审批表
  审批时间:
  夫妇为省内同一地级以上市户籍的,5个工作日;
  夫妇为省内不同地级以上市户籍的,10个工作日;
  夫妇为跨省户籍的,15个工作日。
    原文链接:http://gzdaily.dayoo.com/html/2014-05/08/content_2620349.htm

广东申请单独二孩流程简化 只需四证最快五天
    手续简化,凭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计生证即可一站式办理
    自3月27日起广东正式实施“单独二孩”以来,不少“单独”夫妇反映申请手续过于繁琐。昨日,省卫计委下发通知称,今后“单独”夫妇申请生育二孩,仅凭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和计划生育服务证并填写申请表即可“一站式”办理全部手续,无需再开各种证明和盖章。单独夫妇为省内同一地级以上市户籍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昨日省卫计委官网上公开了这份名为《关于进一步做好“单独两孩”再生育审批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通知》还附上了《“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审批表》、《“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信息核查证明》和《“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承诺书》的参考统一格式。
执行首接责任制并限时办结
    《通知》表示,要执行首接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便民维权制度。第一位接受询问或受理申请的工作人员,无论询问或需要办理的事项是否属于其岗位职责范围,都应热情接待并负责跟踪落实。对材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需补齐的全部材料。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要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并做好解释工作。
    《通知》强调,审批工作中严禁搭车收费、严禁增设附加条件、严禁违规审批,对推诿、拖延、刁难群众的,将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广州市计生局:最快周五全面铺开
    省卫计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通知》是对一个多月以来“单独二孩”申请产生的问题进行的调整,文件已于前日正式发给全省各地级市。
    广州市计生局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截至昨日17时,广州仍未收到省下发的《通知》,但前两天已经听说会有办证简化文件下来。该负责人表示,一般省出台的文件,内部传达下来要一天的时间。接到省的文件后,市级计生部门需要学习并理清文件中每一个节点,再向基层传达,“这一过程大概要两天的时间,即便周四正式收到文件,最快也要周五基层才会全面铺开。
    昨日下午,顺德区卫计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表示,当天已收到省卫计委下发的这份通知,“我们将在这两天内通知到各镇街,开始正式实施。
    亮点
    1 受理地点多元化夫妻同省不同市,可在男方户籍地申请       《通知》表示,乡镇、街道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审批机构)是受理审批“单独两孩”再生育申请的主体。此前,单独夫妇再生育一胎的申请要向女方户籍地提出,这次《通知》指出,单独夫妇双方户籍如果都在省内,但不在同一个地级以上市,而且女方常住男方户籍地的,该夫妇可以向男方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如果单独夫妇双方户籍在省内同一地级以上市,但不在同一个乡镇或街道,仍需要向女方户籍地申请。
    2 申请材料减少无需回村(居)委和单位盖章
    媒体曾报道,有单独夫妇反映,在顺利的情况下,办一张单独二孩准生证,前后共提供了16本证件,盖了6个章。
    《通知》称,以后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时,申请材料只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规定的审批机构领取并填写《“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审批表》,即可一站式办理“单独两孩”再生育审批全部手续。
    这意味着,申请“单独二孩”的夫妇既无需父母回户籍地开具独生子女证明,也无需再持《再生育申请表》回各自单位盖章,申请流程大幅简化。此外,申请材料也减少至“四证一表”,此前需要提供的头胎子女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现在亦不再需要。
    3 信息核查内部化无需提供独生子女身份证明
    在独生子女身份核实方面,《通知》明确了审批机构内部核查机制。审批机构收到当事人的申请材料后,应通过查询人口信息系统和计生奖励发放系统(主要核查申请人父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情况)核查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应即时办理审批手续。
    而通过以上系统无法核实、申请人填报资料与计划生育档案信息不一致或有群众举报的,应通过联系或实地走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或工作单位进一步核查。
    《通知》给出了父母单位或村居委开具证明的统一格式,记者注意到,该证明由村(居)委或单位一方出具证明即可,不要求两者兼备。
    如果以上途径都无法核实的,申请人还可以签订《“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承诺书》来办理审批手续,由申请人对其提供证件材料及所填报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通知》强调,省卫计委已将信息核查工作纳入各地的计生年度考核中,对不积极配合信息核查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将按规追究责任。
    4 申请信息隐私化取消15天公示制缩短审批时间
    此前,申请单独二孩需要审批后公示15日。《通知》明确表示,为了加强计生系统内部信息核查工作,取消此前要求的15日公示制。
    在审批时间上,《通知》也有明确规定,要求单独夫妇为省内同一地级以上市户籍的,审批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单独夫妇为省内不同地级以上市户籍的,审批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单独夫妇为跨省户籍的,审批机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批完结后,要在5个工作日内报县级以上卫生计生部门备案。         原文链接: http://gd.qq.com/a/20140508/008270.htm?pgv_ref=aio2012&ptlang=2052     广东改革二孩审批 申请人无需回父母原籍盖章   新快报记者 于杨通讯员 粤卫信   ■“单独二孩”办证难追踪   广东改革审批流程,申请人无需再回父母户籍所在地及单位盖章   以后申请“单独二孩”不用再东奔西走忙盖章了!记者昨日从广东省卫生计生委了解到,为了更好地方便群众,昨日省卫生计生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单独两孩”再生育审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今后群众申请生育二孩,仅凭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和计划生育服务证即可“一站式”办理全部手续,无需再回父母户籍所在地及单位盖章。新的政策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申请资料精简化:“四证一表”一站式办理   自3月27日起广东正式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以来,不少群众反映申请生二孩过程繁琐复杂,办证需要东奔西走。新快报也多次对“办证难”问题进行报道,引发市民强烈反响。省卫计委表示,针对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省卫生计生委找准症结,全面改革传统机制,加强内部信息核查,提升公共服务,率先推行承诺制,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制定下发此《通知》。   《通知》指出,“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时,申请材料只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单独”夫妇双方只需携带上述证件到规定的审批机构领取并填写《“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审批表》,即可一站式办理“单独两孩”再生育审批全部手续。   这意味着,申请“单独两孩”的夫妇既无需父母回户籍地开具独生子女证明,也无需再持《再生育申请表》回各自单位盖章,申请流程大幅简化。此外,申请材料也减少至“四证一表”,此前需要提供的头胎子女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亦不再需要。这将极大缩短群众准备材料的时间,提高办证效率。   信息核查内部化:通过信息系统及计生奖核实   此前有不少群众反映,“办证难”主要环节卡在独生子女证明方面,不少市民表示“想证明自己是独生子女真的好难”。省卫计委表示,为了切实有效减轻群众负担,《通知》明确了审批机构内部核查的机制。在独生子女身份核实方面,审批机构收到当事人的申请材料后,应通过查询人口信息系统和计生奖励发放系统(主要核查申请人父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情况)核查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应即时办理审批手续。       原文链接: http://gd.sina.com.cn/news/m/2014-05-08/032198186.html?qq-pf-to=pcqq.c2c   而通过以上系统无法核实、申请人填报资料与计划生育档案信息不一致或有群众举报的,应通过联系或实地走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或工作单位进一步核查。《通知》给出了父母单位或村居委开具证明的统一格式,记者注意到,该证明由村(居)委或单位出具证明即可,不要求两者兼备,如果父母为初婚的,由其中一方提供即可,证明过程比以往更加简单方便。   亮点   1受理地点多元化,方便户籍跨市跨省夫妇办理   《通知》指出,乡镇、街道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下称审批机构)是受理审批“单独两孩”再生育申请的主体。为方便群众办理申请,审批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受理、上报申请材料。   为满足跨市和跨省婚嫁人口的特殊需要,《通知》规定“单独”夫妇户籍不在省内同一个地级以上市,但女方常住在男方户籍地的,可由夫妇双方向男方户籍所在地审批机构提出申请。“单独”夫妇一方为广东省户籍、另一方为外省户籍的,可自愿选择由夫妇双方向广东省一方户籍所在地审批机构提出申请。   2承诺机制常态化,无法核查的按承诺办理   《通知》指出,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对办理“单独”夫妇再生育审批实行承诺制。对无法核查独生子女身份的,审批机构应依据申请人签署的《“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承诺书》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审批手续,彻底解决悬而不批的问题。按照“谁承诺、谁担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申请人对其提供证件材料及所填报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审批机构负责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和信息进行核实。   3申请信息隐私化,取消15天公示环节   《通知》明确,取消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全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粤卫〔2014〕20号)所要求的15天公示,使群众申请信息隐私化。   4审批时间明确化,同市户籍5日内审批完毕   《通知》针对不同情形设定相应时间,防止拖沓推诿。如“单独”夫妇为省内同一地级以上市户籍的,审批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单独”夫妇为省内不同地级以上市户籍的,审批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单独”夫妇为跨省户籍的,审批机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通知》表示各审批机构要严格遵守规定的时限要求,对核实无误的即时办理,不得无故拖延。审批完结后,要在5个工作日内报县级以上卫生计生部门备案。   5审批工作纪律化,不积极核查信息将追责   《通知》明确,省卫生计生委将把信息核查工作纳入各地各单位的计生年度考核,对不积极配合信息核查工作的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追究责任。   6单独政策纯粹化,严禁增设附加条件   《通知》规定,审批工作中严禁搭车收费、严禁增设附加条件、严禁违规审批,对推诿、拖延、刁难群众的,将严肃处理。这表示基层不得强制要求群众申请二胎时一并签订结扎协议书。   7服务事项公开化,主动公开办理程序   《通知》表示,各地要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将“单独两孩”政策的主要内容与申请再生育的对象范围、条件、程序、时限、需要提交的证件、申请表、承诺书式样等在网站、办事场所等进行公开,方便群众了解服务内容和流程。群众对公开内容有疑问的,要及时解释说明,并提供准确、完整信息。   8申请格式统一化,统一各项表格给基层作参考   记者注意到,此次《通知》中附带了三个表格:《“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审批表》《“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信息核查证明(参考样式)》和《“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承诺书(参考样式)》,给基层作为参考格式。这样一来,就避免了基层不同地方要求不同,因为“格式不对”等理由将市民的申请拒之门外的现象。   9首接责任制化,工作人员应跟踪落实限时办结   《通知》规定基层要认真执行首接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便民维权制度。第一位接受询问或受理申请的工作人员无论询问或需要办理的事项是否均属于其岗位职责范围,都应热情接待并负责跟踪落实;收到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及时办理。对材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需补齐的全部材料。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要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并做好解释工作;要遵守规定要求和时限,如确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限内确实无法办结的,要及时将理由告知申请人。   省卫计委有关负责人解读“单独二孩”审批改革新政   自广东正式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以来,新快报一直密切关注政策落实情况,对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报道。昨日省卫计委下发简化审批流程的通知后,新快报记者独家专访了省卫计委有关负责人,对政策制定背后的理念进行梳理和解读。该负责人表示,此次改革,离不开新快报等媒体的推动。正是因为媒体将问题集中曝光,省卫计委才能更好找准症结、痛下猛药进行改革。   确保“单独二孩”实施过程风险可控   新快报:是什么原因促使省卫计委下发《通知》?   省卫计委:政策实施一个多月来,我们一直密切跟进各地落实政策的进展情况以及碰到的新问题。对部分群众反映办证过程繁琐、个别基层有刁难群众的情况等问题,新快报等媒体也进行了连续的追踪报道进行曝光。省卫计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集相关业务处室进行深入讨论,并到“单独二孩”再生育审批工作一线调研。通过一系列的深入调研和专题研究,我们决定在确保“单独二孩”政策实施过程风险可控,确保生育水平不发生大的波动的前提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找准症结、痛下猛药,全面改革传统机制。   新快报:群众反映的这些问题,在政策制定之初有没有考虑到?   省卫计委:在“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前,省卫计委已对相关配套政策作了深入的调研,制定了许多方便群众办事的措施。但任何政策的实施都会有个窗口期,在窗口期内,许多问题会集中爆发出来,这里面有提前预料到的,也有新发现的。之前制定的政策措施,充分考虑了确保“单独二孩”政策实施过程风险可控,确保生育水平不出现大的波动,相对较为谨慎。在政策实施过程中,针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改革和完善,更好地满足群众的合理需求,是践行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我们认为要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一站式办理市民不再为盖章头疼   新快报:此次改革的核心理念是什么?   省卫计委:此次改革的核心理念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计生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过去办理申请需要老百姓东奔西走,开证明、盖章,如今将这些工作全部转为内部核查,也就是把“跑腿”的工作转移到政府职能部门身上。群众只需要提供“四证一表”,即可一站式办理申请。政府改进了服务方式,尽可能地方便群众,让老百姓不再为盖章头疼。   新快报:为何不能凭《独生子女证》证明自己独生子女身份?   省卫计委:我们内部曾反复研究,如何最大化简化手续,又不能在管理上失控。通过召开市、区、镇(街)、村(居)委会计生干部座谈会和全省“单独二孩”审批工作座谈会,我们决定把加强信息化建设和计生系统内部管理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当前首选通过人口信息系统查询,但对于资料并未录入系统的部分人群,我们将通过计生奖励发放系统来核实。计生奖励发放前都有经过严格审批,因此通过这个系统来核实独生子女身份,是比较准确的。而《独生子女证》存在生育二胎后没有及时收回的问题,因此并不能作为证明独生子女的直接有效凭据。   国家卫计委近期或出台指导意见   新快报:通过此次改革是否能彻底解决“办证难”问题?   省卫计委:这次我们从申请材料、受理机构、审批流程、审批时间、核查机制等方面都作了最大幅度的改革,并率先推出了承诺制措施,预期能较好地解决群众“办证难”问题。   新快报:解决“办证难”只是群众的诉求之一,此次简化了审批环节后,下一步还会不会有其他动作?   省卫计委:对于基层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一直都在不断收集、整理和认真研究解决方案,这次的审批改革推出了不少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新举措。对于一些涉及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政策部署的事项,我们也及时向上级反映。据悉,国家卫计委近期可能会出台关于“单独二孩”的政策实施后相关政策衔接的指导意见,我们会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声音   政策虽利好,市民仍担心——“上头政策好,基层最难搞”   新快报讯 昨日,省卫生计生委下发了简化“单独二孩”审批流程的通知后,新快报记者随机采访了十位“单独二孩”准妈妈。听到新政策的消息后,尚未办证的准妈妈们表示“喜大普奔”,但部分人仍表示有些担心:“省里新政策虽然好,但不知道基层能不能很好落实。”   “不用盖章这么方便?不太敢相信,不过可惜我已经办好证了!”即将临盆的韩女士表示,自己由于孩子预产期在即,因此3月27日“单独二孩”政策出台后,就即刻动身去办理准生证。“我和父母一共跑了三个地方,盖了12个章。两位老人证明盖了六个,我们夫妻各三个。”韩女士笑称,“我是没赶上不用盖章的好时候,后面的人幸福啦。”   家住天河区的张小姐表示,自己虽符合“单独二孩”政策,但一直也在犹豫要不要生二孩。“看到媒体报道申请二孩特别麻烦,我父母又在老家,不想麻烦他们,因此也就一直没去申请。”当记者告知其今后不用盖章也可申请生育二孩时,张小姐高兴地表示,如若真的方便了,自己会考虑去申请看看。   “政策听上去是不错,但不知道落实到下面会不会变样?”准妈妈姚女士表达了自己的担心,“之前省市计生部门都明确表示不能强行签署结扎同意书,但我看到仍然有基层这么做,很担心这个新政策也这样,上面往往是好政策,但到基层就最难搞。”   ■记者手记     改变不怕晚,进步看得见   省卫计委此次的简化“单独二孩”审批流程改革,可谓是大刀阔斧,动了真格。当记者听说,会有简化审批流程的新政策出台时,还怯怯地问了一下相关知情人:“能少盖几个章?能否取消单位证明环节?”   没想到,新下达的《通知》让所有人眼前一亮——哪里还需要盖章?只需“四证一表”即可办理,而且是一站式服务,今后老百姓再也不用东奔西跑,为盖个章发愁了。   改变永远不怕晚,虽然“单独二孩”政策实施最初出现了不少问题,但相关政府部门能够真真正正俯下身来,倾听老百姓的声音,将群众的诉求作为改革的出发点,还是值得表扬,可以给省卫计委点上一个“”。   然而,正如老百姓担心的一样,有了好的政策,要落到实处才能不辜负群众的期待。万一仍然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我们的问责机制够不够完善?能不能迅速纠正?这些问题都还有待新政策实施后,进一步观察总结。   作为跑卫生计生线的记者,我见证了广东“单独二孩”政策从酝酿申报到开花结果的全过程,这当中有过欣喜、有过期待,也有过失落和困惑。但总的来说,政策越来越惠民,手续越来越简便,希望这次的进步只是一个开始,今后会有更多的好消息不断传出,就像省卫计委有关负责人所说,好事办好,没有最好,只有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