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纪检监察机关今年新立案件5588件5704人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广东省委、省政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总体布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保障,采取扎实举措,不断巩固和发展全党全社会动手抓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局面。
不断完善制度保障 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为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广东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第一步,是坚持抓好工作部署和任务分工。省委、省政府每年通过召开省纪委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对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统一部署。省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时梳理工作任务,明确各项工作的牵头和配合单位,提出工作要求,督促省直牵头部门和各市党委、政府落实主抓责任,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措施,形成工作合力抓落实。
分工部署是起步,落实是关键。广东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与巡视工作有机结合的方式途径。去年以来,省委巡视组对71个县(市、区)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了巡视检查,并引入第三方评价,了解社会各界对各级党委、政府抓反腐倡廉工作认可度、腐败现象遏制度、反腐败满意度、反腐败信心度等方面的评价,推动责任制落实。
为推进落实“主体责任”,广东还全面推行了述责述廉述德制度。今年,全省共有568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分别向省、市、县(市、区)纪委全会“三述”。在全面开展“三述”活动的同时,省委还注意采用丰富形式增强监督效果。今年省纪委邀请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和省内媒体代表列席“三述”活动,增加工作透明度,认真收集意见建议,增强“三述”活动的监督效果。各地通过运用扩大评议投票人员范围,现场提问质询,以及电视、网络直播等增强“三述”监督效果的形式,引起了社会良好反响和认可。
同时,省委还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推动“两个责任”归位。
去年底以来,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内设机构进行了两次改革,在不增加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的条件下,将纪检监察室从4个增加到8个,将党廉、纠风、执法、效能四个室整合为1个室,突出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加强监督和办案力量,并抓紧建立配套制度和运作机制,实现科学化运作,形成整体合力。为聚拢拳头,精准发力,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对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全面清理,将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原来的213项减少到10项,主动从原来牵头和参与的大量具体事务中退出来,将主抓责任交还给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将注意力和精力集中到监督执纪这一主业上来。
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中央八项规定印发后,广东省委高度重视,迅速制定《实施办法》,提出了贯彻执行的具体措施。省委、省政府分别出台相关文件,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抓好具体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公务用车管理,楼堂馆所建设管理,审计监督等方面制定出台了一批规范性制度。
与此同时,广东大力整治党员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去年开展15项专项整治行动基础上,今年重点推进整治会所腐败、收受“红包”礼金、公款大吃大喝、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公款出国旅游、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修建楼堂馆所和党员干部“庸懒散、奢私贪、蛮横硬”问题等专项工作,着眼源头深入推进作风顽疾的综合治理。
通过深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宗旨意识、群众观念进一步增强,在改进作风、厉行节约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今年1至6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新立案件5588件5704人,其中厅级干部46件46人、县处级干部307件30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173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1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75亿多元。全省共查处农村基层案件3372件3456人,其中乡镇(街道)纪委办案2203件2245人。省委、省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在去年大幅精简会议文件的基础上,上半年召开全省性会议数同比下降11.84%。省委、省政府发文数同比减少4%;省直各部门报送省委、省政府的简报期数同比减少18.5%。
中央巡视组反馈具体事项和问题基本整改到位
2013年10月底至12月底,中央第八巡视组对广东进行了巡视,并于2014年2月26日向广东省委反馈了巡视意见。广东省委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经过认真整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具体事项和问题绝大多数已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广东还出台了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差旅费、外宾接待经费等4个管理办法,建立公务活动经费审核审批、报销管理、监督检查及问责等机制,着力规范出差、会议、接待等公务支出,提出部署开展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的13项重点工作,加大力度整治“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省迅速开展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摸查和治理。共对866名干部作出了岗位调整处理,其中市厅级9名,处级134名,科级及以下723名。下一步,广东将抓紧制定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公共资源配置和人事安排、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属从业行为等3个规定,争取年底出台。(广东省纪委)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