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警方向香港警方移交重大抢劫杀人犯罪嫌疑人

29.07.2016  17:39

28日下午4时许,在深圳皇岗口岸,应香港警方请求在内地被抓获的香港“3·14”重大抢劫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揭冠国,由广东警方正式移交给香港警方押解回港。

今年3月17日,香港警方通过粤港两地警方通报机制,向广东省公安厅通报称,3月14日9时许,香港新界大埔运头街一货币找换店发生一起恶性抢劫杀人案,70多岁的店主被杀。香港籍居民揭冠国有重大嫌疑,已于案发当天潜逃到深圳,进入内地藏匿,请求广东公安机关开展协查工作。接到香港警方案情通报后,广东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迅速回函香港警方,表示将按照粤港两地警务合作机制,全力协助缉捕嫌疑人,同时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开展侦查调查工作。其后,两地警方保持密切联系,多次就案件进展和线索进行交流。

经过艰苦努力工作,广东公安机关在深圳市坪山新区一工厂内将揭冠国成功抓获。经初步讯问,揭冠国对在香港实施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广东省公安厅第一时间向香港警方作了通报。

该案发案地在香港、受害人和作案人均为香港人、管辖地是香港。在移交现场,广东公安机关和香港警方相关负责人共同表示,此次移交是在“一国两制”方针指导下,两地警方长期紧密合作打击跨境犯罪、共同维护两地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又一典型案例。案件的成功侦破和犯罪嫌疑人的移交,充分展现了两地警方合作打击违法犯罪的坚定决心,也再次正告心存侥幸的违法犯罪分子,内地和香港都不是违法犯罪的“避风港”。今后,两地警方将一如既往保持密切合作,继续推动警务合作,加强交流通报,有效打击犯罪,切实维护内地和香港社会治安稳定。

据了解,香港回归以来,内地公安机关与香港警方坚定贯彻“一国两制”方针,从有利于保障两地居民合法权益、有利于打击跨境犯罪、有利于两地长期繁荣稳定出发,本着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不干预对方执法活动的精神,不断完善相关机制,在维护国家安全、重大活动安保、反恐、打击跨境犯罪、业务交流及警务培训等方面进行了富有成效的合作。其中,粤港警方先后建立了高层定期会晤、情报交流、案件协作、联合行动、培训交流等合作机制,联手侦破了一系列重特大跨境犯罪案件。依据粤港两地警务合作机制,自2000年以来,广东公安机关已向香港警方移交香港籍通缉犯罪嫌疑人共172名。

此次移交也受到专家学者高度关注。香港特区政府顾问、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教授宋小庄(香港籍)认为,随着内地和香港的沟通联系愈加紧密,跨境犯罪成为两地警方共同面临的问题。从维护“一国两制”和香港社会稳定繁荣大局出发,按照有效打击犯罪的要求,内地和香港在过去达成不少警务合作机制,但这种合作机制很大程度上只是非正式性的制度安排,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对此,他建议建立“一国两制”下的两地刑事司法协助机制。

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粤港澳发展研究院研究员刘诚表示,现阶段,由于时机尚未成熟,两地刑事司法协助机制可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达成。“可以分阶段制定刑事侦查、案犯的缉捕和移交、赃款赃物的追缴和移交、罪犯服刑和刑事管辖权等多项协议,两地可以先从最可能达成共识的方面开始进行协商,分步骤推进,直至最终达成一揽子成熟、全面的协助机制。

(来源:人民公安报 记者:王旭东 编辑:小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