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通报十起国企贪腐案件:副总长期与人通奸

09.09.2014  14:10

9月5日,广东省国资委在广州召开贯彻落实《广东省省属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工作的意见》暨案件通报座谈会,对省属企业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进行部署。在会议上,省国资委一次性通报10个案例,其中5起涉及广东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简称广业公司)。还通报3名被问责人员,并对两家企业领导班子进行通报批评,力度之大,还是首次。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出席并讲话。

国企纪委内部监督角色尴尬

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小刚介绍,当前国企纪委开展内部监督角色尴尬,“纪委书记开展监督要看一把手的脸色、眼色和形色,如果一把手不想监督,纪委就很难掌握业务经营方面的信息,信息不对称,监督无从着手。”

张小刚表示,有的企业集体决策事项事先不让纪委介入,却临时在班子成员会上抛出要求表态,造成纪委监督进退两难。有些企业对业务经营的一般性项目和投资交班子成员集体决策,而对一些重点性、敏感性事项,却采取个别通气、私下渗透的办法,规避纪委监督、干预。如此,就形成“同级无法监督、下级不能监督;事前监督找死、事后监督等死”的尴尬局面。

由于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分块进行,党风廉政考核结果没有直接与主要领导薪酬水平、职务升降挂钩,导致制度执行力下降。一些企业对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人说换就换,对纪委书记分工说调整就调整,不事先征求上级纪委意见。

对发生巨亏的企业进行调查

张小刚说,此次通报之后,省国资委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会有更大动作。将成立巡视督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党委领导、纪委主管,与纪委合署办公,主要任务是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进行督查,对审计机关、监事会发现的问题进行巡查。

据介绍,为加强对国企资产损失责任追究,今后对企业投资或经营损失风险,每笔要认真调查、问责。对发生巨亏的企业要进行调查,查清是市场因素还是人为因素。通过加大问责,严防一些人在与民企合作合资中进行利益输送;或把国企品牌、信誉当作民企保护伞,不设堤防、不计后果造成资产损失等。

建立企业纪委领导考核机制

同时,改变企业纪检监察人员考核考评模式,以破解省属企业纪委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瓶颈。省国资委党委出台文件严格落实企业纪检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建立企业纪委领导考核评价机制,实行省属企业纪委书记考核以省国资委纪委会同省国资委人事部门为主。省属企业纪委副书记和监察室主任的考核以省国资委纪委会同省属企业的纪委与人事部门为主;省属企业其他纪检监察人员考核相应以企业纪检监察部门会同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为主。

要厘清省属企业纪委书记的职能混搭问题,确保其聚焦主业。省属企业纪委书记专职监督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内审和巡视检查等,不分管与监督无关业务。在强化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履职方面,纪委书记视情况可参加或列席企业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可以调阅企业财务、内审和企业监事工作情况报告;可以根据省国资委纪委授权,对反映的涉及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向国资委纪委报告监督中发现的情况与问题。

省纪委书记黄先耀:

对重大案件实行“一案双查”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指出,当前国企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依然易发多发,利用职权大肆谋取不正当利益、违规决策导致重大资产损失、“三公”消费随心所欲、选人用人上近亲繁殖和带病提拔、体制不健全导致监督盲区和风险隐患等问题严重影响国企形象和党的公信力。

他说,国企纪委要敢监督、敢办案、敢问责,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以全省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会议提出的“6个决不允许”为切入点,强化监督,聚焦发现问题,形成有效震慑;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严查重处混合所有制改革、经营管理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腐败问题;建立健全国企党风廉政建设、资产损失分级调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重大案件实行“一案双查”。

积极推动国有企业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省属及下属企业凡设立党委的,一律要设立纪委和监察部门。落实纪委书记不分管与监督无关工作的要求,实行省属企业纪委书记任职交流制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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