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首个环境资源合议庭珠海挂牌

03.04.2015  12:57

  ■全省首个环境资源合议庭在珠海中院挂牌。

  负责审判大气污染责任纠纷、水污染责任纠纷、噪声污染责任纠纷等

  涉环境资源民事的案件将有专门合议庭审理。昨日,全省首个环境资源合议庭在珠海中院挂牌,大到大气污染责任纠纷小到噪声污染责任纠纷都可以审。

  据珠海中院环境资源合议庭庭长何敏介绍,该庭主要负责的审判工作,包括大气污染责任纠纷、水污染责任纠纷、噪声污染责任纠纷等老百姓关心和常见的纠纷案件,还包括高度危险作业人占用、使用、遗失、抛弃具有易燃、易爆、剧毒或放射性等性质的危险物品导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而引起的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等。环境资源合议庭强调对案件当事人的判后回访,了解当事人判后整改情况,还将引导污染企业完善环保措施,转变生产方式,实现绿色生产。

  据悉,在珠海市民政机关登记、连续5年以上从事环境公益活动且没有违法记录的社会组织可提起公益诉讼。

  据介绍,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能引发群体性冲突的案件、涉公益诉讼的案件,必要时,合议庭还将邀请环保领域的专业人士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以提高环境资源合议庭的专业化水平和审判效果。

  据介绍,合议庭由三名具有丰富民事审判工作经验的法官组成,均为硕士以上学历。为提高环境资源案件审判的专业性,珠海中院还专门招录了一名本科为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为法学专业的复合型人才,并任命为法官助理,作为环境资源审判的后备人才培养。(陈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