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跃居全国第一
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走在前列之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省和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暨南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一名长期从事应用研究的教师,一直专注于将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视觉智能控制器产品产业化,在副教授岗位苦干了11年之后,前不久迎来了顺利晋升教授的好消息。转机来自于去年国务院正式批复的《广东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
2015年9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中办发〔2015〕48号),将广东列为全国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之一。2016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广东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的批复》(国函〔2016〕110号),原则同意《广东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同样是在2015年9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而此前,深圳已获批成为我国首个以城市为基本单元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至此,广东形成以深圳广州为龙头、珠三角7个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支撑、辐射带动粤东西北协同发展的“1+1+7”创新格局。
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聚焦那些真正“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硬骨头”,对于广东来说,既能破解制约创新驱动发展的突出矛盾,又能充分调动各方创新主体的积极性,有利于将我省创新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产业优势,也必将为广东未来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注入创新驱动的“第一动力”。
国家授权改革事项先行先试
近年来,我省按照中央决策部署,把创新驱动发展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战略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总抓手,着力把创新落实在发展上、落实到具体行动中。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广东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2016年11月,我省迅速制定《广东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行动计划》,系统梳理、细化提出了117项具体改革事项,包括国家授权的改革事项16项,省属权限改革事项101项。
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16项国家授权先行先试的改革事项,主要围绕市场准入、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开放创新等方面开展,如今已形成一批改革经验上报国家复制推广。其中,开展专利保险试点,在珠三角地区全面部署开展专利保险试点工作,广州市、深圳市、东莞市、中山市和佛山市禅城区等地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截至2016年底,近500家企业已累计完成专利投保超过3400件。
2016年7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在中新广州知识城开展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全国唯一一家“国家知识产权改革试验田”落户广东。而随着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改革试点全面启动,广东成为继上海之后全国第二个试点地区,全省拥有32个有一般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广州、佛山等地已建立起基层法院跨区域集中管辖知识产权案件的基本格局。
目前,广东已初步形成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体系,建立中山(灯饰)、东莞(家具)、顺德(家电)、花都(皮革皮具)、阳江(五金刀剪)和汕头(玩具)等7家国家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占全国40%,各维权中心搭建集专利申请、维权援助、调解执法等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开通专利申请、授权快速通道,大大缩短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周期,从原来的6个月缩短至7—10天。
为扩大高等教育办学自主权,开展进一步扩大省级政府硕士生计划管理统筹权改革试点,我省在全国率先对学位授权点自主进行动态调整,目前已调整20个学位授权点。教育部批准我省按不超过5%的比例上浮确定所属高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我省实际执行硕士研究生计划规模上限为1.7万人,比上年增加9.9%,博士计划规模上限为1195人,比上年增加7.6%。
广东的中外合作办学也取得不少新突破。2016年,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和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先后获得教育部批准正式成立,标志着广东省引进世界知名大学来粤合作办学迈入了新的里程碑。此外,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杰克逊国际学院等一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也相继获得批准设立,有效丰富了我省中外合作办学的格局与内涵。
省属权限改革事项走在前列
除了国家授权的有关改革事项之外,聚焦我省创新发展面临的关键问题环节,广东还积极推进一批最紧迫、有影响、可实现的改革举措和创新政策,集中资源和力量打通科技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通道。目前101项省属权限改革事项中,已推进实施的有90项,正在研究推进的有11项,进展总体顺利。
去年6月,由香港科技大学牵头组织,澳门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工业大学、广州大学联合发起的“粤港澳高校创新创业联盟”,在广州南沙区香港科技大学霍英东研究院正式成立。为深化粤港澳创新合作,我省实施粤港创新走廊行动计划和粤港科技合作联合资助计划,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走出去,现已设立了超过240家海外研发机构。同时,实施国际科技合作提升计划,支持企业在科技资源密集的国家和地区,通过自建、并购、合资、合作等方式设立研发中心,取得境外技术并在广东实现成果转化。还重点加强与以色列、英国、德国等国家的科技合作,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以(东莞)国际科技合作产业园、揭阳中德金属生态城建设德国先进技术推广中心和德国先进装备国产化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顺利推进。
2015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及系列配套实施细则,其中,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投资及信贷风险补偿、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购买、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改革等政策措施均属国内首创。如今,政策创新红利逐渐释放。目前,全省已有37家科研院所和24所高校开展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改革,2016年共产生45起技术入股成功转化案例,产生股份收益3.14亿元;安排1.2亿元省级科技创新券后补助资金,带动全省各地级以上市投入超过2.5亿元,受惠企业(机构)近5000家。
优化创新资源配置和完善创新治理制度,带来了市场主体创新活力的显著增强。今年2月举行的广东创新驱动大会上透露,2016年,广东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9857家,总量跃居全国第一。珠三角地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8880家,比2015年增长了78.8%。其中,深圳、广州数量领先,分别达到8037和4744家;广州、东莞、中山等市高新技术企业存量实现100%以上快速增长。
自创区自贸区实现联动发展
就在上个月,2017年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透露,要将珠三角国家自创区作为我省建设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和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发展的核心载体和主战场来抓,切实落实好珠三角国家自创区的系列部署,努力把我省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加快形成多支柱的新兴产业体系,并争取在珠三角国家自创区内率先实现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加快形成“1+1+7”的创新发展格局。
2014年获批的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我国首个以城市为基本单元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15年9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涵盖了广州、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8个地级以上市,这是全国自创区中涵盖城市最多的自创区。2016年4月,省政府印发了《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
1年多以来,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已成为我省创新资源最密集、产业发展最先进、创业孵化最活跃的发展高地,也是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核心区。自创区内国家高新区以占全省0.07%的土地面积,创造了全省1/7的工业增加值、1/5的营业收入、超1/5的净利润。2016年,自创区各市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增速均超40%,高企数量新增超3000家,建成各类新型研发机构200多家,其中省级新型研发机构154家。同时自创区各市深入实施了“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累计引进创新创业团队115个,领军人才88人。创新创业环境方面,2016年自创区内各市新增科技企业孵化器126家,总数达491家,纳入统计的众创空间311家,其中国家级众创空间共165家,数量居全国第一。
去年11月,珠三角自创区又迎来一个好消息:省自创办和省自贸办联合印发《关于推动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发展的实施方案(2016—2020年)》,推动自创区与自贸区政策互动、优势叠加、联动发展。“两区”将在联动融合发展中,实现优惠政策的深度叠加和改革创新功能的有机融合,形成“1+1>2”的放大效应。
部署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不创新就要落后,创新慢了也要落后。要激发调动全社会的创新激情,持续发力,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
对于广东,习近平总书记也提出殷切期望:“广东是经济大省,不仅地区生产总值要支撑全国,结构调整也要支撑全国,必须在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上走在前列,当好创新驱动发展的排头兵。”
落实
省委、省政府多次要求全省各地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为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的总抓手和核心战略抓好抓实。
2015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在以深化改革促进创新驱动的号角下,排头兵广东迅速行动起来。同年2月27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在深圳召开全省科技创新大会,正式吹响了全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号角。
2016年9月22日,省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领导小组召开第六次会议,强调要通过系统推进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省建设,把创新发展落到实处。
2017年2月7日,广东省创新发展大会在广州举行,这是我省连续第三年以创新发展为主题召开春节后的第一个全省大会,宣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坚定决心。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坚定信心,再接再厉,真抓实干,乘势而上,按照既定决策部署,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取得实实在在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