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发布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十大典型案例
发挥职能作用 依法平等保护
广东高院发布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十大典型案例
非公经济占据广东“半壁江山”,全省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和对全省经济增长贡献率均超过50%。人民法院如何发挥职能作用,为非公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今天(12月26日),广东高院发布十大典型案例。
本次公布的十个典型案例涵盖刑事、民商事、行政和执行工作四类。案例内容涉及严惩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强迫交易、破坏生产经营,敲诈勒索非公经济从业人员犯罪,净化市场环境;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维护正当竞争;破产重组让危困企业 “重生”;依法惩处商标侵权,保护民营知名品牌优势市场地位;依法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先予执行化解群体纠纷,助力困难民企走出困境;依法审理租赁合同、买卖合同纠纷,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审理行政案件,促进工商行政管理机依法履职,保护非公企业生产经营权;和谐、稳妥执行,维护市场交易及经营稳定。
据统计,2016年,广东民营经济单位中私营企业249.12万户,个体工商户492.99万户,均居全国第一。民营经济在广东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现代化体系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涌现出华为、中兴、腾讯、TCL、美的、格力、广汽等一大批有世界影响力的知名企业。全国工商联发布的2016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中,广东入围企业数量排名全国第三。
司法统计显示,2016年1至11月份,广东法院新收各类案件144.67万件,同比增长18.95%;审结案件超过121.72万件,同比增长23.15%,其中有相当数量涉及非公有制主体。新收破产案件446件,其中涉及非公企业的334件,占71.7%。知识产权是企业赢得市场竞争的核心要素,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为例,该院受理案件中涉及非公企业的超过94%。
广东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是坚持和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法院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重要内容。各级法院将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两个毫不动摇”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审判机关在新常态下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在司法办案中统一严格执法,坚持平等保护原则,确保非公经济主体享有平等的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适用法律、平等承担法律责任,为各种所有制经济提供平等的司法保障。(范贞 陈明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