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院长:自觉接受民主监督 以更高标准推进工作
13.01.2017 21:35
本文来源: 中国新闻社广东分社主办
中新网广州1月11日电 (索有为 潘玲娜)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月11日,召开座谈会,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及无党派人士代表通报2016年工作情况。广东高院院长龚稼立称,坚持协商民主是发扬社会主义司法民主重要形式,各级法院要更加主动听取意见建议,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审判水平。
民革广东省委会专职副主委黎智明、民盟广东省委会专职副主委兼秘书长程昆、民建广东省委会专职副主委陈海、民进广东省委会专职副主委胡献、农工党广东省委会专职副主委刘启德、致公党广东省委会专职副主委吴毅、九三学社广东省委会副主委陈敏、台盟广东省委会副主委张嘉极、广东省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吴楷明、广东省知联会会长朱列玉、广东省知联会副会长朱征夫在座谈会上发言。他们对广东法院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司法民主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就人民法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改革配套措施、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司法公开等方面发表了意见建议。
龚稼立表示,人民法院工作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要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意见,加强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前瞻性,不断增强接受监督实效,以更高标准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发展,共同促进公正司法。
广东省委统战部副部长陈升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广东高院副院长钟健平主持会议,广东高院副院长谭玲、副巡视员卫俊儒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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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1.2017 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