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肺丸广告违法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处罚 本地药店多无现货补肺丸价贵要预订

05.08.2014  12:13
补肺丸知名度较大,目前仍在网络热销,而记者走访清远市区一些药店,发现因为该产品价格较贵,很多都没有现货,要预订。

  “治肺30年不如补肺30天”、“30天色斑变淡了,皱纹减少了”……多么熟悉的宣传语。不过,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报,这些都是违法广告,大伙要谨慎购买。

  根据总局对其中10个违法情节严重的广告通报,这些产品涉及肩颈治疗仪、理疗器、降压药、美容保健食品等,包括早前经常在电视上播放的“补肺丸”,它们的广告宣传,大多有使用(服用、食用)某一段时间后,即见疗效甚至“不药而愈”,极具诱惑力。

  这其中,补肺丸知名度较大,目前仍在网络热销,而记者走访市区一些药店,发现因为该产品价格较贵,很多都没有现货,要预订。“一个疗程498元,可以吃一个月,今天订明天可以拿。”一家药店工作人员表示。另一家则说,这药卖的不错,这两天有好几个人来询问,都是看了广告过来的。但对补肺丸因为违法广告被罚的事情,他们都表示不清楚。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夸大治疗功效,有各种断言、保证的字句,盗用或冒用军队、科研机构、知名医院的名义,让患者“现身说法”或用名人宣传等,都是违法药品广告常见的表现形式。

  据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违法药品广告仅有监测职能。今年上半年,已监测到陈李济舒筋健腰丸、葛洪牌桂龙药膏等违法药品广告,4月份,发现某广播有插播“三通多功能治疗仪”违法广告的行为。这些违法广告已移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进一步处理,并已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编辑:刘晓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