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

02.03.2016  13:54

    2月29日,在广宁县检察院的案件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正使用高清扫描仪扫描一叠厚厚的卷宗,进行电子卷宗制作。当天,广宁县公职律师事务所的王奕财律师刚好来到案管中心阅卷,工作人员导出电子卷宗,整个过程只需要几分钟。

    “我们投入专项资金购置了设备,将所有起诉案件的卷宗进行扫描,方便律师和公诉科承办人进行电子阅卷,对他们来说是一个极大的便利。”该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为进一步提高规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管力度,促进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从2014年12月起,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其中,广宁县检察院专项整治活动措施得当,工作推进积极,在2015年3月被省检察院指定为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示范点。

    实行电子阅卷是广宁县检察院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最能体现效率提高的一项。以往律师需在案管中心定点阅卷,卷宗多的时候甚至三天也看不完材料,有时复印案卷就需耗上大半天的时间,遇到有多名律师阅卷时,还得排队轮候,大量材料的阅读和整理十分耗费时间和成本。“将电子卷宗刻录成光盘,用密码打开就可以随时随地查阅,这为我们开展工作提供了很大的帮助。”王奕财说。

    在广宁县检察院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过程中,按照上级的部署安排,广宁县检察院及时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分管领导和部门分工明确,狠抓层级落实。同时通过加强学习教育,强化全院干警思想认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每个人都积极检讨改进工作方式,执法理念实现了从‘要我规范’到‘我要规范’的转变。到现在为止,我们没有收到一宗群众对干警办案过程当中存在不规范不文明行为的投诉举报。”广宁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少忠介绍。

    过去,广宁县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由于执法不规范也曾吃过一些“”,曾经试过有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利用检察院在执法过程中的一些不规范的细节瑕疵大做文章。“虽然并不涉及违法违规,却也影响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形象。”刘少忠说。

    以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广宁县检察院重点围绕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控告申诉检察、举报中心、预防等部门和环节,突出整治司法作风简单粗暴、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不严格等八个方面问题。以案件评查为抓手,该院通过自己查与社会评、交叉评查与座谈交流、互帮互查与督察督查等方式相结合,深入查摆剖析问题。去年,该院对2013年—2014年全部案件839件进行了全面评查,共发现36个方面司法不规范行为,建立台账逐一整改。

    通过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广宁县检察院各项检察业务相互促进、健康发展,工作成效显著。2015年,在办案数量较2014年大幅上升的情况下,仍然保持了较高的办案效率和质量,确保了刑事办案环节的顺畅和社会大局的稳定。全年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313件372人,与2014年同比分别增加20.85%和19.23%;经审查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288件337人,与2014年同比分别增加23.61%和23.44%,审结率为100%。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90件383人,与2014年同比分别增加36.15%和30.27%;审结289件375人,审结率为98%,经审查提起公诉265件338人,与2014年同比分别增加31.84%和22.46%,通过办案追缴赃款230万元。

    尤为突出的是,以查办和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打击行贿犯罪两个专项工作作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重点,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4件19人,立案数量居全市基层检察院前列,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201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全国人大代表团督导或视察工作期间,均对广宁县检察院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该院被评为2013-2015年度省先进基层检察院、2014-2015年度市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