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出台镇级纪律审查分区协作办法

22.05.2017  10:32

  近日,广宁县出台《镇级纪委纪律审查分区协作实施办法》,探索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分区协作模式,破解当前乡镇纪委在纪律审查方面能力不足、力量不强等问题。

  根据实施办法,该县按照“就近整合、优势互补、便于工作”的原则,将16个镇划分为三个纪律审查协作区,由县纪委负责对各协作区内有关人员的统一调配、案件的统一查处、问题的统一协调。对需要实施协作查办的案件,由挂钩联系相关镇的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负责协调组织,形成了责任明确、协作顺畅、运转灵活、制度配套的工作机制。

  此外,为切实化解乡镇纪委开展纪律审查时的阻力,该县一方面坚持“纪律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对涉及人员较多以及纪检监察干部需要回避的三类情况,均交由协作区来主办;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实行交叉主办制度,由协作区内非发案地镇纪委纪律审查人员担任主办人,有效解决“查自己人”难下手的问题。

  该县还结合实际建立和规范了线索管理、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等相关制度,保障分区协作纪律审查有序开展,进一步强化镇级纪委纪律审查工作效果。

(通讯员 凌杰 宁纪宣)

编辑: 刘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