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古稀老人“黄昏恋”被骗损财8万余元
中新网广州11月23日电 (周艺 王首庆)现年70多岁的张大爷早年离异,多年来一直单身,偶然看到报纸征友信息,便想找个合适对象共度晚年,不料多次被对方设陷阱诈骗,损失钱财8万余元。据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23日通报,该院近日审理了该起以恋爱为名诈骗老人钱财的案件,以诈骗罪对被告人樊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4月期间,被告人樊某虚构其从事教育工作的事实,以“范红”的名义在报纸上刊登征友启事“范红,47岁,从事教育事业,征80岁以下的男性为友”。被害人张大爷(1939年10月出生)应征与其交往并确立恋爱关系。双方交往期间,被告人樊某谎称其先后为小学办公室主任、副校长,并先后多次以编造怀孕、住院堕胎、治病及子宫切除手术等事实的方式骗取被害人张大爷的款项共计85580元。
张大爷轻信了樊某的谎言,每次都从自己不多的积蓄中提款付给樊某,见屡屡得手,樊某得寸进尺,2014年4月,樊某再次以堕胎、切除子宫造成其身体伤害为由,向被害人张大爷索要5万元补偿费,眼见积蓄已然告罄,张大爷被迫准备变卖房产,所幸被其子女察觉并报警处理,警方出动将樊某缉拿到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樊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了诈骗罪。被告人樊某虽虚构身份与被害人相处并同居,但被害人为其自愿支付的吃饭、见面礼、买衣服和鞋子等交友花费不应计算在诈骗数额内,被告人樊绮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怀孕、堕胎、生病手术等事实骗取的款项达85580元,构成诈骗罪。对于被告人樊某在2014年4月至5月期间继续向被害人追要5万元补偿款的问题,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本案中诈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均在同一量刑幅度,应以诈骗罪既遂处罚。
综上,鉴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遂依法做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