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货车有未处理交通违法454宗被记1100分罚9万元

26.10.2015  19:17

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通讯员交宣报道:机动车有交通违法得赶紧办!记者26日从广佛两地交警部门获悉,为加强重点营运车辆管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两地交警部门将在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险品运输、公交客运、出租客运、校车和货运车辆等7类重点营运企业中,持续开展10次以上(含)交通违法未处理的重点营运车辆及时“清零”的专项工作。目前,已有机动车因有未处理交通违法454宗而被记1100多分并面临9万元罚款!

据介绍,开展“清零”专项工作以来,为了精确打击多宗交通违法未处理的重点营运车辆,广州交警对此类重点营运车辆的违法数据进行统计分析,逐车研判出行规律。经过大量的数据分析,办案民警发现有部分广州市籍的此类重点车辆,出行规律和交通违法地点并不在广州市内,而是相对集中在省内外市,甚至外省。

为了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严防此类重点营运车辆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广州交警实地对此类重点车辆开展查缉、布控。

在佛山交警的大力支持下,广州交警分别在9月23日和9月24日成功查扣了粤A68707(未处理交通违法454宗)和粤AB5979(未处理交通违法261宗)两辆大型货车,上述两辆大型货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主要是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

其中,粤A68707货车共有交通违法记录454宗,累计记分1100多分,将面临的是9万元的处罚,据佛山交警介绍,这亦是迄今为止佛山三水辖区交警查获的未处理交通违法次数最多的车辆。

据统计,近一个月来,广州交警查扣10次以上(含)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各类车辆300多辆,其中重点营运车辆28辆。佛山交警自今年7月起,共查获10次以上(含)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900多辆。

交警部门提醒,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机动车有十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行驶证,直至车辆相关交通违法消除。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要严格管理好自己的车辆,发生交通违法行为、自身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