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三窃贼作案46起盗千余元

03.12.2015  18:07
3名年轻男子不好好找工作养活自己,却动起歪心思,结伙专门撬砸汽车玻璃实施盗窃。

  3名年轻男子不好好找工作养活自己,却动起歪心思,结伙专门撬砸汽车玻璃实施盗窃。2日广州白云警方通报,白云警方近日一举将此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11月以来,白云区永平街陆续发生多宗停放在路边的汽车被撬砸车窗玻璃、车内财物失窃的警情,引起白云警方的重视。民警发现,被撬砸车窗玻璃的以出租车为主,也有少量私家车。11月22日凌晨4时许,伏击民警和治安员在永泰村沙娇西街发现两名可疑男子,并跟踪他们走进一间网吧。经过比对案发视频,民警确认此两名可疑男子即为作案嫌疑人,于是当场采取行动,将正在上网的嫌疑人王某(17岁,广西人)等2人当场抓获。随后,民警循线在永康南二巷一间出租屋内将另一名嫌疑人蔡某(21岁,广东人)抓获。经查,3名嫌疑人均无业,今年11月初3人结识,后流窜白云区永平街、同和街和天河区等地,使用螺丝刀、砖头撬砸汽车玻璃盗窃作案46起。

  盗窃所得金额一般只有几元到几十元,“运气”最坏的一次仅得三四块钱。办案民警介绍,该团伙作案46起共盗窃千余元。但该团伙作案频繁,最多时一晚上撬砸汽车十余辆。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律师说法

   数额虽小,多次盗窃也可入刑

  根据《刑法》,“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应以盗窃罪论处。盗窃金额仅千余元,可否入刑?2日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高雅馨告诉记者,广州对于一次盗窃入刑金额标准是三千元。但如果构成多次盗窃的话,并不要求金额数量。

  据悉,行为人在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认定为“多次盗窃”。本案中三名嫌疑人一个月内盗窃达46次,已符合多次盗窃的标准,可处以刑事处罚。

  此外,根据《刑法》规定,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公私财物,造成其他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本案中三名嫌疑人采用砸车窗的行为进行盗窃,或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