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上千公里盲道不少路段成摆设
盲道上的障碍物随处可见。
在12月3日“国际残疾人日”到来之际,记者随机调查了广州的盲道建设情况,发现这方面的建设已经取得很大进展,总里程已经达到上千公里。但毋庸讳言的是,广州的盲道建设还存在不少瑕疵,更有人随意占用盲道,还有一些市民对盲道存在误解。这些,都给盲人朋友的出行带来了不便。
回访 “整人盲道”未绝迹
4年前,广州地铁晓港站A出口扶梯前的一段盲道曾被网友称为“史上最整人盲道”:短短6米的距离内,竟出现了3个直角拐弯,整体呈一个“W”形。4年后的今天,记者在现场看到,这里曾经的“W” 形拐弯早已被修整过,现在只有一个拐角。但遗憾的是,记者在其他地方发现,这样的奇葩盲道还有不少。
在荔湾区南岸路青年公园旁边的一座过街天桥附近,大约10米范围内的盲道,就有7个直角拐弯点,黄色的盲道如游龙般盘旋在人行道上。无独有偶,在位于越秀区的烈士陵园正门对面的人行道上,记者也看到了这样的盲道,一段六七米长的盲道上竟然出现了4个直角拐点。
除了这些短距离内多拐角的“整人盲道”,记者还看到了绕着井盖走的盲道:许多笔直的盲道一遇到井盖就会绕半圈,这样一来,笔直的盲道上就多了4个直角拐角。一旦这样的井盖密集出现,盲人朋友想走过几个直径大约一米的井盖,就得跟着盲道拐好几次直角弯。“这样设计确实是不好走啊,我们自己走都觉得难”,路过的“明眼人”雷小姐说。
巡城 盲道占用很随意
广州市《城市道路人行道设置设施规范》规定:“盲道铺设应连续,应避开树木(穴)、电线杆、拉线等障碍物,其他设施不得占用盲道。”但记者在广州的一些大街小巷行走,却随时能够“路遇”占用盲道现象,而且占用很随意。
在天河客运站对面的岷山路,记者看到,一根路灯立柱“傲然耸立”在盲道上;在南岸路的一处人行道上,记者看到一盏路灯的底座正好就架在盲道上,而一个提供分类投放的垃圾箱也是如此,在盲道上“泰然处之”。在越秀区寺右新马路长城大厦对面的人行道上,记者看到,一个高约1.5米的绿色的供电设备,也占据着半个盲道。在“五羊邨”标牌往西行大约100多米处的人行道上,一家报刊亭的大半个“身体”几乎占据了两米长的盲道。更加离谱的是,报刊亭的营业者还觉得不够,在旁边加上一个摆放小件货物的小桌,使得本就“体无完肤”的盲道形同虚设。
在位于南岸路的羊城装饰材料城附近的人行道,记者没有看见那些“搬不走”的盲道障碍物,却目睹了频频“横空出世”的占道车辆:记者眼前原来通畅的盲道,突然“蹿进来”一辆小汽车,稳稳停在了盲道正中,只见司机悠然熄火下车,淡定的离去,丝毫没有留意脚下的盲道已经被小轿车拦腰切断;路过的人也丝毫不觉得有不合适,仿佛已经习以为常了。再往前走,发现一名修理自行车的师傅索性也把修理摊点设在人行道上,直接占据盲道,低头敲敲打打忙活着。记者随机走访下来,发现在商铺稍微多一些的街道附近,一些小轿车、自行车、货车都会随意停放在盲道上,寺右新马路的一段盲道由于停放的车辆过多,俨然成了“停车场”。
细节 铺设不严谨,盲道成摆设
为了体验盲人行走这些路段的感觉,记者也试着闭眼前行,却发现“举步维艰”,仅仅几十米的距离却也一路磕磕碰碰,有部分路段还九曲十八弯。尽管身旁有同伴的指引,记者拐了几下也被绕晕了。
上述规范还规定:“行进盲道宜在距树池边缘右侧(面向机动车前进方向)0.25—0.5米处设置”。记者尝试行走时却发现,在中山三路等一些路段,有部分盲道直接紧挨着树池边缘,而树池边缘石块又已经破碎,记者体验盲道时便差点磕到。有位市民说,他就亲眼看到有个盲人朋友经过此地时,就被碎石磕到。
该规范还规定:“行进盲道宜在距围墙、花台、绿化带0.25—0.5米处设置。”但在寺右新马路“美食前线”天桥附近,记者却发现,一处建筑工地的围墙与盲道“亲密接触”,木质围墙霸气地横跨在黄色的盲道上。
该规范还规定:“车止石设置应当满足交通管理要求,不应妨碍行人通行安全,且不应妨碍无障碍通行。”而部分盲道显然也没有符合这个要求,在长城大厦对面的一段人行道上,记者看到,有一根车止石的三分之一已经矗立盲道上。
该规范又规定:“盲道的颜色宜与相邻的人行道铺面的颜色形成对比”。这条规定的目的是,让弱视者和有光感的视残者有更为明显的感觉,更容易发现。但记者走访发现,在寺右新马路,就有部分地段的盲道与周围的地砖颜色混杂,平常人都难以辨认,何况弱视者和有光感的视残者。
采访 市民存在错误观念
与盲道覆盖率成反比的恐怕是盲道的使用率了。记者就盲人出行使用盲道情况随机采访了不少路人,他们大都反映:很少看见盲人使用盲道。有市民总结原因为:盲道建设和维护不利于盲人出行,盲人便不敢贸然使用盲道;盲人不使用盲道,盲道空置的情况就会越普遍,盲道的占道现象就越是频繁。
记者随机调查又发现,盲道的低使用率还和一些市民的错误认识有关:有部分路人并不知道盲道是什么,有路人对记者说,“好像很多地方都能看到这黄色的地砖,但我真的不知道这是盲道。”在南岸路,一位卖饮料的阿姨直接把流动摊点车停在盲道上,她却觉得这样做“没有问题”,她说,“只要看见盲人过来时提醒他们绕一下道,就不会有危险的”,况且,“前面的报刊亭也占着盲道,盲人是不会从这边走过来的。”而一些市民并未意识到盲道对盲人的日常生活和出行的重要性,甚至有市民称,盲人属“少数人群”,因此为了“大多数人”的方便,占用盲道并无不妥。
但是也有市民称,我国已有1000多万残视者,因此他当场反驳这种错误观念:“少数人”的利益与“大多数人”的利益并无不同,人人平等,谁也无权剥夺他人的合法权益。
文:南方日报记者 魏方 实习生 伍曼娜 邓炜雯 图:南方日报记者 魏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