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专家一致呼吁取消年票 但对限外意见不一

26.12.2015  09:42
  前日,广州知名专家学者在红砖厂艺术区开了一场以“年票”和“限外”为主题的“华南城市论语”沙龙。

  虽然限牌多年,然而拥堵指数依然节节攀升、限外风声四起,加上年底又开始催缴年票,再度引发广州众名嘴热议年票合法性和限外问题。

  前日,广州华南城市研究会、广州公共文化观察室联合举行“华南城市论语”,与会人员再次讨论广州交通限外问题与汽车年票的合法性。孟浩、彭澎等众名嘴纷纷呼吁尽快取消年票,但在广州限外问题上则有不小的分歧,建议“妥善处理本地司机外地牌”问题。

  呼吁妥善处理本地人外地牌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高级研究员工作室研究员谈锦钊认为,如果广州要限外,广州是省会城市,有难度。但是在广州的道路需求和矛盾当中,广州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比如说没有营业执照的出租车,没有资格去开出租车,所谓的滴滴打车应该依法禁止。不能家里有个小车就可以下载一个APP上街接客运营,这是要绝对禁止的。谈锦钊还呼吁,要妥善处理本地人外地牌的问题。“可以让开外地牌车的本地人,在一个时间段内,按照公平的价格(比如2015年全年个人车牌均价)更换本地车牌。当然有个前提,必须是本地户籍的车主,这样就比较合理。

  暨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胡刚认为,从城市规划和发展角度来看,广佛同城,广州、佛山关系特别紧密,有的人在佛山住在广州工作,也要有所考虑。“广州外二环长度约100公里,外二环内面积是2000多平方公里。佛山就在广州外二环上,两个城市是完全连在一起,如果把佛山限在外面不太合理,广佛同城化跟广清一体化是有区别的”,同城化是一个城市,也就是在外二环内。如果要限的话,不应限佛山车。当然佛山也必须同时进行限牌,与广州同步。”而已建成内环是广州最最核心的地方,汇集广州许多行政部门,很多资源、功能在这里重叠。应通过内部限外(如拥堵费)促使广州核心城区功能往外疏散,使城市格局更合理。

  万庆涛认为:“限外不是民意感觉怎么样就怎么样,应该是科学规划、科学管理。如果民意决定政策,那为什么不按照民意立即取消年票呢?国务院五部委在2011年点了广州市的名,说年票不应该继续收,结果广州还是我行我素。要想让交通不拥堵,必须让不需要开车的人把车停下来。停车难停车贵就导致了拥堵,政府为何不从这里出发,多建停车场解决拥堵问题?

  华南城市研究院研究员朱秋利倾向将限外作为最终手段,“建、增、管、限”四字方针,重点是要做好前三个,“发展完善轨道交通才能长久有效地解决交通拥挤。在进城入口可以建设公共交通服务点、连接点,为周边城市进城的人员和车辆提供公共交通服务,引导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入城,有条件的地段应大力发展有轨电车”。他认为,当下限外可能会缓解一时拥堵,但长远来看解决不了问题。分时段限外会使拥堵的时间提前或延迟,效果有限。

  呼吁市民拒买年票

  在前日召开的“华南城市论语”会上,孟浩、彭澎、万庆涛、谈锦钊、朱秋利、赵绍华等广州众专家名嘴发言之前先亮“家底”,到底有没有买年票、是否认为年票不具合法性?结果发现虽然有半数人老老实实购买了年票,但参会专家均不认为政府收取年票具有合法性。知名律师赵绍华则表示,他自从上次开会讨论年票合法性之后,已经多年拒买年票。他说:“无论是从道理,还是从上位法,年票都不具合法性和合理性的。我就是理直气壮地说年票就是违法的东西,我就用实际行动反对,一直拒买年票。株洲市政府在12月下发了政令,2016年停止株洲市的入桥收费。也是一个律师通过起诉,媒体报道,株洲市的入桥收费就取消了,所以违法的东西是见不得光的,为什么我4年没有缴费了也不来起诉我,都早过诉讼时效了。

  据他介绍,在收费公共管理条例第35条明确规定,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不得强行收取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收取车辆某一区间的车辆通行费。“针对这一条解读,就是说广州市年票是不合法的,是违反这一条的,我感觉这一条就是针对广州市的年票立的法。2011年6月,中央五部委对全国的路桥收费进行了治理整顿,当时五部委明确提出了广州市的年票收取是违法的。在2013年的时候,广州市有一个公务员,因为年票的事情起诉了广东省物价局和广东省交通厅,当时是他代理的,因为行政法还没有修改,他认为他是一个抽象的行政行为,抽象的行政行为不能够进入诉求程序,就是说法院不管抽象的行政行为,只管具体的行政行为。当时这个案子没有进入法律程序,那时候我就不再交年票了。

  对此,孟浩表示,非常赞成赵律师的观点。他说:“既然你觉得不合法,但是你又在交,交通不能违法,我们不能做违法的事。不交年票有可能产生滞纳金。如果强制我交滞纳金了就去告,我起诉他们。我宁可用自己的钱去交滞纳金,罚我今后再说,我们打官司做这件事。我们也呼吁市民,做合法公民拒交年票!交费要明明白白,车主每年都要缴纳违反上位法的年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