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两成餐厅仍设最低消费 霸王条款屡禁不止

11.12.2015  11:08
原标题:广州市消委会发布抽查报告:两成餐厅 仍设低消

   广州市消委会发布抽查报告:近五成餐厅提高包间服务费“补损”最低消费

  广州市消委会近期组织消费维权志愿者走访调查了天河区、白云区、越秀区、海珠区、黄埔区5个区共43家餐饮店。结果发现,仍有8家餐饮店设有包间最低消费,占总数的19%。在没有包间最低消费的35家餐饮店中,近五成包间服务费价格大大高于大厅服务费。

  此外,有3家餐饮店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占7%。而如果消费者自带海鲜,100%的餐厅会收取加工费,而加工费标准则是餐厅“一言堂”,有酒楼1200元的阿拉斯加蟹加工费要600元。

   近半无低消餐厅包间服务费大大高于大厅

  消委会的调查内容包括酒店包间有无设置最低消费、无最低消费的包间服务费是否增加、设置包间最低消费或者加收包间服务费是否提前告知、外带食物加工费、开瓶费、附加费等费用收取情况。

  走访中了解到,43家餐饮店均有提前告知消费者有无最低消费或加收额外费用。但在没有设置包间最低消费的35家餐饮店中,有17家的包间服务费在价格上大大高于大厅服务费,占48.5%。

  广州市消委会表示,仍有不少酒家设置包间最低消费或存在变相加收费用的现象。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颁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国家已明令禁止设置最低消费,但仍有不少餐饮店未落实到位,较多的酒楼即使已经取消最低消费,但仍会采用加收服务费、茶水费等一系列附加费来变相收取费用。

   点1200元阿拉斯加蟹 加工费另加600元

  调查显示,如消费者自带海鲜等生食,43家均要收取加工费,占100%,一些酒楼加工费标准搞“一言堂”。

  在收取“天价”海鲜加工费的客村立交某海鲜店,所有海鲜菜牌的最后用较小号的字体注明,加工需要另外支付加工费。有消费者反映,2斤贵妃蚌78元,加工费75元;阿拉斯加蟹6斤1200元,加工费就要600元,部分海鲜加工费差不多超过菜价。

  酒楼工作人员表示,不同的海鲜收取的加工费是不一样的,没有固定标准,具体都是店里自己确定。

   3餐厅拒绝自带酒水 霸王条款屡禁不止

  调查显示,在43家酒楼中,如消费者自带酒水,有10家需要加收开瓶费,占23.3%,有3家拒绝自带酒水,占7%。走访中发现,自带酒水或者食物进入餐饮店食用,餐厅服务员会提前告知是否可以自带酒水或收取额外开瓶费。

  市消委会表示,导致这些现象的原因,其一是《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只是一个基本规定,缺乏细化标准,餐饮行业以“打擦边球”的方式来弥补“禁止最低消费”的损失;其二是消费者缺乏维权意识,对部分酒楼设有最低消费标准、拒绝自带酒水等霸王条款依然选择接受而非投诉维权。

  根据走访,消委会发现一部分消费者并不了解能够通过何种途径维护自身利益,一部分消费者是在“不情愿”的情况下接受酒楼规定的。

   建议:

  细化开瓶费、包间费、服务费等是否属于最低消费或允许收取的附加费以及具体标准、幅度。

   消委会:政府应明确“最低消费”标准

  面对目前餐饮行业收取高价服务费的现象,广州市消委会表示,需要从政府立法、行业协会指导、行政部门执法和消费者合法维权等方面多管齐下,共同治理。作为政府相关部门,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最低消费”的标准作进一步明确。进一步细化开瓶费、包间费、服务费等是否属于最低消费或允许收取的附加费,具体标准、幅度。

  消费者在餐饮店消费时应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酒店用餐时应“多留心眼”,如有无明码标价、酒水有无附加开瓶费、海鲜有无加工费、加工费所占比例是多少。付款后应尽可能保留手中的证据。如发现有最低消费、高价服务费、高价茶水、高价加工费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可拨打12345投诉电话或向消委会投诉。(李大林 张开仕 李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