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院发布未成年案件综合审判工作报告
30.12.2014 12:49
本文来源: 中国新闻社广东分社主办
中新网广州12月29日电 (蔡敏婕 杨晓梅)广州中院29日发布广州法院未成年案件综合审判工作报告《白皮书》。广州中院少年庭庭长赵俊介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非本地户籍未成年被告人比例高企,长期占到全市未成年人犯罪的七成以上,案件类型以侵犯财产、人身犯罪为主。
据介绍,2006年12月,广州中院率先成立全市第一家少年综合审判庭。目前,全市11个基层法院全部成立少年综合审判庭,实行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逐步形成专门化、个性化的少年审判工作新机制,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据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2014年,广州市两级法院共计受理各类“涉少”案件36324件,其中刑事案件6534件、占17.99%,案件类型以侵犯财产、人身犯罪为主。在法院判处的9801名未成年被告人中,抢劫罪、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占到68.83%,占全部罪名的三分之二多。
《白皮书》还显示,未成年人犯罪的团伙倾向日益明显,而且有向低龄化转移的趋势。据统计数据表明,2007—2014年,作案时年龄为已满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被告人数共计1156人,总体呈上升趋势,占全部未成年被告人的比例也呈逐步提高趋势,由2007年的9.96%升至目前的12.5%。
广州中院少年庭庭长赵俊介绍,未成年人作为社会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具有心智发展不成熟、对外界反应特别敏感等与成年人截然不同的特点。因此,未成年人的刑事审判“寓教于审”。
赵俊表示,目前已形成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司法制度,通过实行社会调查制度、判前考察制度、实行司法社工制度等多项制度,从“庭前、庭中、庭后”三个方面入手,强化对未成年人被告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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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2014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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