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互联网法院开庭第一案网上办理审结

03.12.2018  15:13

南方网讯 一方在广州番禺家中,一方在千里之外杭州,原被告“隔空”网上开庭。10月25日上午9时45分,广州互联网法院开庭第一案敲响法槌,广州市民郑先生因天猫超市所宣传的限时抢购活动没有兑现,将天猫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天猫公司向郑先生赔偿1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近日,判决正式生效,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记者了解到,从立案、送达、开庭到宣判,该案仅用了15天,从始至终原被告未去过一次法院。

立案

自动关联提醒应诉

今年7月8日,郑先生发现天猫平台一款婴儿纸尿裤促销信息,称7月10日0点开始团购活动。郑先生将5箱纸尿裤加入“购物车”,但熬夜到凌晨,却发现商品不能支付,团购开始时间变为10日10时。等到10时,再次打开天猫客户端,却发现该优惠已经取消。郑先生决定起诉浙江天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郑先生立案所使用的是广州互联网法院的网上诉讼平台。法院工作人员演示了平台操作:打开官方网站,进行注册并实名认证,点击“原告起诉”,系统跳转至“选择起诉的纠纷类型”,选择“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系统会提供购物平台选项。选择好之后,即可填写相关信息。

10月11日中午12时许,广州互联网法院收到郑先生的立案申请,诉请天猫赔偿损失1元,并赔礼道歉。法院经审查后予以受理,当天下午,天猫公司代理律师即在平台上进行了答辩。

承办法官广州互联网法院副院长侯向磊告诉记者,平台会保留参与过诉讼的当事人联系方式,天猫公司信息已在平台保留,所以立案后,系统自动关联了天猫公司,并第一时间发送信息提醒应诉。

质证

原被告、法官组了“聊天群

立案完成后,案件进入到举证质证阶段。为解决举证质证程序的痛点和难点,广州互联网法院专门开发了线上证据交换平台,免去当事人往返法院的不便。平台自动发送通知短信,提醒各方及时举证。当事人进入平台点击举证模块,即可自助上传证据材料。

整个界面很像一个原告、被告和法官组成的微信‘聊天群’,原被告提交的证据信息即时呈现、‘群内’共享,还能根据需要选择视频方式交流辩论。”侯向磊介绍,当事人看到证据后也不必立即回应,可以灵活安排时间错时质证,从而针对每份证据发表更详实的意见。

对于已经与广州互联网法院完成原始数据对接的电商平台,当事人只需输入订单号,系统就能自动提取并导入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订单记录、交易快照等信息,当事人可直接从中选取作为证据提交的信息。平台通过区块链技术,确保证据来源可溯、过程可查、结果可信。

开庭

隔空”判决程序严谨

10月25日一早,书记员吴博雅紧张地忙碌着,和双方当事人进行技术上的庭前测试。广州互联网法院采用“视频+音频+文字”多链路的“无人记录”技术,网络法庭只有审判席和大屏幕,不设原被告席,也没有书记员席位。

系统检测显示符合要求后,法官点击按钮,系统就会自动播报法庭纪律,书记员则从法庭离开。

开庭后,原被告在线“进入”庭审现场,出现在大屏幕上。法官端坐屏幕前,主持双方当事人通过实时画面、声音,有序“隔空”举证、质证和辩论。

最终,法院当庭宣判:双方未成立合同关系,专业电商天猫公司此类促销信息为不可撤销要约,损害了原告的信赖利益,但未损害其自然人人格利益,故判决赔偿原告具有重要象征意义的1元,赔礼道歉未予支持。

案件审理完成后,接下来是判决书的撰写和送达环节。侯向磊介绍,法官及法官助理可以依托文书智能生成平台,自动从起诉状、证据材料、电子庭审笔录中抓取案件关键信息,生成裁判文书中当事人基本情况、案件审理经过及简要事实查明部分,协助撰写判决书。裁判文书撰写、审核完毕后,法官线上点击“签发”,平台即随案生成签章,并电子送达给案件当事人,当事人登录广州互联网法院网上诉讼平台即可查看。

(全媒体记者尚黎阳 通讯员段莉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