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交警再推便民服务新举措:国产小车可在4S店上牌啦!

07.07.2014  17:43
          为进一步方便市民办理车管业务,2014年7月7日起,我市推行委托汽车品牌专卖4S店办理国产小、微型客车上牌工作,试点工作在我市9家汽车品牌专卖店进行(地址详见附件1)。9家汽车品牌店可办理本店销售国产9座(含)以下小、微型客车的注册登记业务,车主可在汽车品牌专卖店通过10选1选号方式,轻松办理上牌。

购车、上牌一站式便民服务

据介绍,车主在汽车品牌专卖4S店购买车辆后,凭办理上牌的相关资料(见附件2)向汽车品牌专卖4S店提出申请,符合办理注册登记业务条件的,在汽车品牌专卖4S店完成机动车查验、选号、制证,车主可以选择邮寄方式或委托汽车品牌专卖店直接到车管分所领取号牌(见附件3),实现了购车、申请上牌一站式服务。

公开收费标准  严防搭车收费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04]332号)的相关规定:“汽车反光号牌每副100元、行驶证每本15元、机动车登记证书每本10元、临时号牌每张5元(小汽车为前后各一张,无办理的不需要收取)”。记者在现场发现,在办理车辆上牌时,车管部门只按规定收取以上行政事业收费,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车主在提出申请时,汽车品牌专卖4S店需给车主签阅《业务办理声明》(附件4),让购车的车主清楚明白收费的标准,严防搭车收费的行为。

逐步推广4S店新车上牌业务

据广州交警介绍,此项工作是广州市落实公安部交管局《关于车辆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的又一重要便民新举措。7月7日起,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将接受汽车品牌专卖4S店申请(申请条件及流程见附件5),只要符合申请条件的汽车品牌专卖4S店均可申请委托办理新车上牌业务。

广州交警表示,广州交警将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继续提供更多更优质、便捷的服务,提升广州交警整体的服务水平。


附件1

9家试点单位(专卖店)名称及地址

序号

名称

地址

1

  广州广汽商贸长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333号第42栋

2

广州长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68号第1-4栋

3

广州本田汽车第一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448号

4

广州永佳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河村村迎宾路侧

5

广物汽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888-1086号广东汽车市场内

6

广州市耀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市增城荔城街三联村钟岗社磨谷地

7

广州市新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广州市增城朱村街横朗工业区

8

广州瑞华粤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冼庄立交桥南300米瑞华汽车城

9

广州市南菱汽车销售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建设北路与平步大道交汇处南菱汽车城D座内

 


附件2

上牌小贴士

 

办理注册登记业务所需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来历证明原件。

4.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提交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或由由保险公司提供的补办凭证。

5.国产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

6.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7.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8.中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

9.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购买19座(含19座)以下载客汽车的须到小客车定编管理机构办理定编;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购买19座(含19座)以下载客汽车的须提供验资报告原件或者其它可以证明该单位不属于小客车定编管理单位的凭证,均需经车管分所审核后才给予办理。

10.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检且出厂后未满两年的不须提交)。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附件3

业 务 办 理 声 明

¢机动车所有人部分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04]332号)的相关规定:“汽车反光号牌每副 100 元、行驶证每本 15 元(包括行驶证相牌拍摄费用和照片塑封费用)、机动车登记证书每本 10 元、临时号牌每张 5 元(小汽车为前后各一张,无办理的不需要收取)”。在办理车辆上牌时,车管部门只按规定收取以上行政事业收费,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本人(单位)                          已清楚车辆上牌收费标准,本次业务由本人提出申请,本人提供的身份证明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提供虚假身份证明资料带来的法律责任及后果。

机动车号牌由□本人□委托                                    领取。

 

      机动车所有人(单位委托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专卖店部分

本店已告知机动车所有人(单位委托人)车辆上牌收费标准,不存在以代办车辆上牌名义加收任何费用的行为,本店保证提交审核的资料不存在任何篡改行为,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相关规定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专卖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广州市汽车品牌专卖店申请代发车辆牌证

业务申请条件及申请流程

 

一、                申请条件

(一)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汽车品牌专卖4S店。

(二)销售国产9座(含)以下小、微型载客汽车。

(三)有固定经营场所,诚信经营并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险金;

二、场地要求

(一)设立对外办公区面积应不小于30平方米。办公区内应设置开放式柜台;办公区外应设置能够满足需要的停车场,同时还应设置不少于两个车位的查验区。

(二)配置专用牌证室,存放专用金属文件柜、行驶证、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和档案。牌证室应设于实体墙内并处于密封状态,实行双人双锁,防盗、防火、防潮等设施。

三、设备要求

(一)配置计算机、二代身份证阅读器、二维码和条形码阅读器、高拍仪、专用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的应配备三台以上计算机,配置要求:CPU主频≥2GHZ,内存≥2G, 硬盘≥320G,安装机动车登记服务系统。采用“十选一”选号方式的,应使用双屏显示器。

(二)开通满足业务需要的网络带宽,实行专网专线。

(三)对外办公区、查验区、牌证室应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和“车驾管业务监控平台”对接,实时传输图像;机动车查验视频资料应保存三年以上,其他视频资料应保存六个月以上。

四、申请流程

第一步:符合条件的单位持下列材料向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出申请:

(一)书面申请(包含公司简介、销售量、办公区域面积、停车场面积等);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纳税和缴纳社保证明;

(三)品牌销售授权书。

受理地点: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岑村总所)综合业务受理大厅1至8号窗,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岑村华观路1732号。

第二步: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收到申请资料,审核申请材料后,对场地进行实地考查,核实企业地理位置、信誉、经营情况等是否符合条件。符合条件的,书面上报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筹建备案,省公安厅交通管理部门答复同意后,市交警支队书面同意按相关规定要求筹建。

第三步:建成后,由申请单位持下列材料向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申请验收:

(一)书面验收申请;

(二)主体建筑外观、对外办公区、查验区、牌库、停车场、警务公开栏、业务范围和收费公示栏等实际效果图片;

(三)各类印章样本;

(四)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明、业务授权及签名样本;

(五)工作人员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收到申请后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并通过业务测试的,与申请单位签订责任书,明确业务范围、办理权限、网络和软件系统的安全管理职责、牌证和档案资料安全管理责任后,正式核准、授权办理业务,并于正式开展业务前报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验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