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交警:非现场简易交通违法 可就近办理

16.06.2014  10:59

  广州交警再推便民新举措:

  28个窗口通办罚款200元以下交通违法

  广州交警再推便民新举措!从昨天开始,如果您住在市区,驾车在番禺、增城、南沙等区市发生非现场简易交通违法行为,不用再回到当地交警大队办理违章业务了,在市区就可轻松办理。

  ■新快报记者 董芳 通讯员 交宣

   系统会自动识别办理人信息

  记者昨天从广州市交警部门了解到,从6月15日起,全国机动车(港澳车除外)只要是在广州发生的非现场简易交通违法行为,即罚款金额为200元(含)以下、一次性记不满12分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都可在广州市各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大厅(含番禺、花都、增城、从化、萝岗、南沙、广州港)及市中心区车辆管理所办理。

  同时交警系统里也启用了身份证识别功能,能够自动识别并关联前来办理人的身份证、驾驶证信息,进一步提高了业务办理效率。

   简易违法建议通过网上车管所处理

  需要提醒的是,在广州市番禺、花都、增城、从化、萝岗、南沙、广州港发生罚款金额为200元以上或一次性记满12分(含)的非现场一般程序交通违法,仍需前往违法发生地对应的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

  同时,港澳机动车在番禺、花都、增城、从化、萝岗、南沙、广州港发生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需前往违法发生地对应的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全国机动车在上述地点发生的非现场一般程序交通违法行为[特指200元以上或一次性记满12分(含)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需前往违法发生地对应的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

  据悉,到目前为止,市民除了前往上述窗口办理非现场简易交通违法业务以外,还可选择以下办理途径:网上车管所、好易缴费终端、邮政服务点、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手机银行等。

  广州市交警部门法宣处陈伟警官介绍,目前有40%的车主是通过窗口办理违章业务,他建议简易交通违法行为最好是通过网上车管所处理,无需排队,更加方便快捷。

   广州交警办理交通违法业务窗口地点

  1.车管总所:广州市天河区岑村华观路1732号

  2.黄埔分所:广州市黄埔茅岗路989号

  3.海珠分所:广州市海珠区燕子岗路29号

  4.东山分所: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38号

  5.白云分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038号

  6.芳村分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93号之一

  7.东山大队: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36-40号

  8.海珠大队: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858号

  9.荔湾大队:广州市荔湾区光复南路73号

  10.内环路大队:广州市越秀区广园西路340号之一

  11.越秀大队: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132号

  12.白云一大队: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888号

  13.白云二大队: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73号

  14.黄埔大队: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202号

  15.天河大队: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路225号

  16.芳村大队: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93号之二

  17.机动大队:广州市越秀区广园西路340号之一

  18.巡逻大队:广州市天河区岑村华观路1732号

  19.高速公路一大队: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461号

  20.高速公路二大队:广州市北二环石湖收费站南侧

  21.高速公路三大队:广州市天河区岑村华观路1732号

  22.花都大队:花都区新华镇农新路12号

  23.从化大队:从化市街口镇青云路365号

  24.增城大队:增城市荔城街挂绿路18号

  25.番禺大队:番禺区市桥镇东环路315-319号

  26.萝岗大队:萝岗区广汕公路长安段57号

  27.南沙交巡警大队:南沙区广珠路513号

  28.广州港大队: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江大桥东北侧

   非现场简易交通违法行为:

  罚款金额为200元(含)以下、一次性记不满12分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