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全面启动“双公示”

09.08.2016  16:12

行政处罚单7个工作日可查

吃了“罚单”如何查询?8日,记者从广州市发改委获悉,广州市于近期印发了《广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方案》,标志着广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以下简称“双公示”)工作全面启动。广州市各承担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职能的单位要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经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后,自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本部门的门户网站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并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将“双公示”信息同步推送到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查看,接受社会监督。

广州市“双公示”工作的全面实施,将方便社会公众能够迅捷地查询广州市各级政府部门产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大大增加广州市政府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对于广州市政务诚信建设将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

更为重要的是,“双公示”信息是公共信用信息的主要内容,其中行政处罚信息是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重要依据,是推进广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关键环节。因此,落实“双公示”工作将成为广州市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和重要突破口。并且,“双公示”工作还能促进政府加强自身建设,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率先垂范,从而为各市场主体树立良好的榜样,通过发挥表率带动作用促进全社会信用状况的改善。

双公示”工作问答

1.社会公众可以从什么渠道获取“双公示”信息?

社会公众可以从各政府部门的门户网站查询该部门产生的“双公示”信息,也可通过“信用广州网”集中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归集的各部门“双公示”信息。

2.社会公众可以查询的最新“双公示”信息是什么时候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关信用信息必须得到公示。因此,一般情况下,社会公众可以查询到7个工作日之前产生的“双公示”信息。

3.广州市“双公示”信息范围有多广?

根据市编办编制的全市行政部门“权责清单”,已梳理出广州市“双公示”事项目录。目录显示全市各部门共有244项行政许可事项和4116项行政处罚事项,这些事项属于“双公示”范围,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公开的除外。同时,“双公示”事项目录会根据“权责清单”的变动情况实时更新,进行动态调整。

(编辑:曾蔚;审发:梁文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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