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新规优化民办养老机构营商环境

05.08.2023  03:41

  中新网广州8月4日电 (蔡敏婕 李国全)为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广州市民政局、财政局4日根据最新规定,联合修订印发《广州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采取多项措施,持续优化民办养老机构营商环境。

  综合考虑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实际情况,本次修订维持原有的新增床位补贴、护理补贴、医养结合补贴和等级评定补贴四个资助项目和资助标准。其中,新增床位补贴项目,拥有自有产权且符合有关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补贴1.5万元,租赁场地建设的每张床位补贴1万元。

  上述《资助办法》优化老年人入住期限要求,将养老机构收住老年人关于当月入住期限的要求由“老年人一次性入住期限不低于15天”要修改为“老年人当月累计入住期限不低于15天”,老年人当月累计入住期限不低于15天即可享受护理补贴;明确老年人照护需求等级衔接内容。根据广州市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管理最新规定,养老机构收住本市户籍老年人,照护需求等级4-5级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养老机构护理补贴,2-3级、0-1级的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200元的护理补贴。

  目前,广州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项目已通过该市为老服务综合平台全面实现网络化线上办理,为减轻民办养老机构工作负担,提升资助申请、审核工作效率和智能化水平,在养老机构实时更新资料的基础上,无需再额外提供入住老年人的身份证明,平台根据后台资料信息,自动生成护理补贴项目工单并推送至有关养老机构账号,养老机构完成校验确认后即进入审核环节。

  此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养老机构,将不能享受各项补贴。

  近年来,广州市通过政策赋能、贴身服务、监管护航等系列有效举措,优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社会力量成为基本养老服务提供主体,探索形成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养老服务的广州方案。

  目前,广州75%的养老床位、100%的养老服务综合体、100%的长者饭堂、100%的家政养老服务由社会力量提供,设立香港独资、中法、中日合资合作养老机构4家,涌现出一批立足广州、辐射全国的品牌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力量已成为该市提供养老服务的主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