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刑事速裁驶入“快车道”

13.01.2016  17:59


广州刑事速裁驶入“快车道”

 

来源:羊城晚报

 

 

 

广州市越秀区法院的刑事速裁列车,已驶入了快车道。

12月25日下午,广东全省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在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召开,广东省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秘书长陈少波和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主要领导以及广州深圳市、区两级党委政法委、政法机构相关领导共200多人参加了会议。广州作为全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之一,扎实推进试点工作,获得省委政法委充分肯定。

1、“收案大户”

一天最多可审十三四件案

今年10月9日,阿亮驾车至广州越秀区广卫路金科大厦停车场时,因占道问题与公交车司机被害人陈某产生口角,后双方发生争执,阿亮将陈某推倒在地致其肋骨骨折(经鉴定,属轻伤二级)。案发后,阿亮当即觉得事态严重,没有离开等待民警前来处理。

经过接受讯问、探望伤者、接受调解、一次性赔偿28000元及伤情鉴定、法律帮助等程序后,12月4日,公安机关正式启动刑事速裁程序,随后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经证据开示等程序,12月17日将案件移送法院。

阿亮终于等来了开庭的日子。仅仅几分钟的庭审,阿亮当庭被判管制六个月。

“虽然开庭前也知道是适用特别程序,但还是没想到这么快。”阿亮说。

与阿亮同一天开庭,由越秀区法院黄莹法官主审的另外3件盗窃案件,被告人也获得了当庭判决。同样获得快审快判的还有越秀区法院近一年多来共审结的近千件刑事案件,他们的案件得益于刑事案件速裁程序。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越秀法院审理的速裁程序案件总量在广州各基层法院中居首位,案件涉及罪名覆盖了全部11个试点犯罪种类。越秀区法院刑庭庭长李剑涛介绍说:“我们的速裁办案组平均每天可至少审理六至七件,最多时一天可审理多达十三四件案件,从收案到判决最快4天就可审结。”

2、审判质量

如何做到减时间无损质量?

程序减少了,案件审理的时间大大缩短了,审判质量有没有“缩水”?这是社会关注的问题。

据统计,2014年10月至今年11月20日,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共办理速裁案件612件,由公诉机关提出适用速裁程序建议的443件,越秀法院主动启动速裁程序的169件;当庭宣判的598件,当庭宣判率达97.71%;上诉率仅为2.94%,无抗诉,无改判。

截至2015年11月20日,越秀区法院受理刑事案件1704件,同比上升17.92%;审结案件1463件,同比上升22.94%,结案率85.86%。越秀区法院速裁办案组以全庭17.65%的人力完成了全庭52.52%的案件量,有效实现了繁简分流,提高了办案效率,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

  “如何在简化诉讼程序的同时充分保障被告人权利,也是推进速裁试点工作中特别强调的重点。”广州市越秀区法院法官黄莹介绍说。

简程序不能减权利,充分保障被告人的知悉权、程序选择权、法律帮助权、充分辩护权及最后陈述权,用制度维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对被告人的权利义务逐一告知,司法局驻看守所值班律师在羁押场所通过广播开展专项法律知识讲座,介绍速裁程序及法律援助的法律知识;法院在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向每一个速裁案件被告人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其有向驻所值班律师、驻法院值班律师获取法律帮助的权利,及时给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在庭前提供面对面的法律帮助。

庭审中只进行简单程序性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裁判文书不再罗列证据,判决书大幅降低校对的需求,采用填充式的制式判决书;利用“互联网+”的优势,新建了与区检察院、区看守所连接的远程视频法庭,实行“远程公诉”、“远程庭审”,确保庭审准时、高效,大大降低了押解成本和押解风险;通过建立远程电子文印系统,对当庭宣判的案件,实现当天在看守所远程视频端直接打印正式判决文书,缩减送达环节的人力与时间成本。

一系列措施的实施,有力保障了被告人应享有的合法权益,让公正与效率取得双赢。

3、合力护航

多方联动只为踢好“速裁球”

去年被确定为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以来,广州市越秀区委政法委为司法改革敢于担当,勇于创先,第一时间统筹协调,全面部署,率先制定了《越秀区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操作规程》,并多次召集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经常协调试点各环节的衔接问题,形成了速裁程序试点的合作机制。

  “速裁程序试点工作是一项整体工作。政法委、司法、公安、检察、法院同踢一场球,各职能部门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缺一不可。”越秀区法院院长叶三方对改革每一步都深有体会。

在越秀区委政法委的统筹下,越秀区法、检、公、司、看守所各单位之间形成了衔接有序、整体配合的工作机制。区公安分局制定了《适用刑事速裁程序案件量刑意见指引》,明确速裁程序的适用范围,为更普遍地启动速裁程序提供了制度保障;区检察院通过“三种类型”提起速裁程序、“三步简化”规范关键环节、“四个集中”整合诉讼资源等,显著提高了刑事速裁诉讼效率;区司法局顺利筹备设立了在法院及区看守所的法援工作站,及时为速裁程序的铺陈适用提供了必要保障;区看守所在挂牌设站工作之外,还积极配合法院完成了远程视频法庭的建设及运作,为速裁审判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公、检、法、司、看的协同合作是刑事速裁工作得以良好开展的重要保证。

4、建数据库

中标最高院司法调研课题

“用理论指导实践,克服了盲目性,强化了践行性,做到有的放矢、边总结边提高。”广州市越秀区法院院长叶三方如是说。刑事速裁借鉴域外经验,依托刑事诉讼简易程序,是轻微刑事犯罪且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慎重简化,也是立足于实证研究、理论梳理而构建的特别速裁程序,其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简易程序。刑事案件审理以庭审为中心,尤其是重大案件要全面贯彻;刑事速裁简化庭审程序是特殊要求,旨在实现繁简分流,从快从宽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利于集中主要精力去按普通程序处理重大案件。

此外,越秀区法院利用案件数量大、试点样本充足的优势,建立起来源于审判实务的刑事速裁数据库。在广州中院支持、指导、参与下,与武汉大学、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的研究团队展开合作,从审判实践中发现与提炼问题,共同探索刑事速裁程序的理论构建与工作机制,并形成16篇理论文章,其中包括叶三方撰写的两篇论文。通过一年的积累,越秀区法院《关于刑事速裁程序运行机制有关问题的研究》中标最高法院2015年度司法调研重大课题,为“广东模式”探索打好前战。

试点一年回望

刑事速裁案件总量广州法院一枝独秀

作为刑事速裁试点法院,截至今年11月份,广州基层法院共审结试点案件3503宗,判处罪犯3600人,在全国排名第一。试行比例也排名前列。

广东省检察院的数据显示,刑事速裁试点工作开展一年来,在广州、深圳两级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下,试点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具体表现在——

一是速裁案件总量多。一年以来两个试点地区的案件数量约占全国18个试点地区办理总数五分之一。广州地区速裁案件占同期普通刑事案件的比例高出全国四个百分点。在检察机关的全力配合下,广州法院2015年上半年人均结案数增加38.45%;

二是试点案件类型全面。广东是全国少数几个做到速裁程序案件类型全覆盖的地区之一;

三是检察机关的主动性高。由检察机关提起适用速裁程序比例为70%,高出全国五个百分点;

四是规范与机制建设成熟。广州地区建立与速裁程序相配套的案件流转和文书签发机制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大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报告》之中。

 

 

 

 

 

(作者:董柳、马伟锋、马英、杨婷、吴菲、郑富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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