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加大力度查处“住改仓” 市民发现可举报

22.09.2014  15:55

广州将对此加大查处力度,相关法规现正公开征求意见

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林报道:广州今年的建业大厦火灾和去年的鹅掌坦爆炸事故,引发了全城对于“住改仓”等安全隐患的大讨论。近日广州市政府法制办牵头起草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整治“住改仓”的通告(代拟稿)》(以下简称通告),并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通告规定,严禁以营利为目的,将房屋权属证明文件中规划用途为“住宅”的房屋作为仓储使用。对于“住改仓”等违法行为,任何人都有权向执法部门投诉或者举报。房屋使用人应当按照房屋权属证明文件中载明的用途使用房屋。如需改变房屋用途的,应当报规划部门依法审批。

出租屋服务管理部门在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审查过程中,或者对房屋租赁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存在“住改仓”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有关执法部门。

实行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城市社区,网格员在网格巡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住改仓”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上报网格化服务管理指挥中心。

物业管理区域内存在“住改仓”等违法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或者管理规约及时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报告有关执法部门,并应当积极予以配合。

意见提交途径

公众的意见或者建议请于9月28日前向市法制办反映或提交。

1.在新浪微博“广州政府法制”提交;

2.登录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官方网站(www.gzlo.gov.cn),通过网站上的“立法征求意见”栏目提交;

3.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4号楼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执法监督处(邮政编码:510032);

4.传真:83303396;

5.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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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明显加强了对建设资金的管理、对建设材料质量的监管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和责任人的惩处力度。而日前,广州市市长陈建华曾在公开场合指出工程建设领域最易产生腐败,已经有部分官员因此而出事。

办法要求,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使用的建筑构配件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进行监督管理。可利用混凝土质量追踪和动态监管系统、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化系统,采用混凝土试件植入芯片技术、混凝土生产投料数据实时采集技术、建筑材料送检二维码技术等信息化监管手段,将各方的质量行为纳入监管。

办法要求,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和不规范行为公示制度,依据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当事人主观过错大小等因素进行分类管理,对在质量检查、质量监督、事故处理和质量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的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的不良行为和不规范行为进行核实、记录,并在网上公示。不良行为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7日内,公示期不少于6个月。不规范行为的公示期不少于1个月。

意见提交途径

请于10月18日前向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反映或提交。

1.登录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http://www.gzlo.gov.cn),通过网站上的“立法征求意见”栏目提交;

2.邮寄至广州市府前路1号4号楼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处(邮政编码:510032);

3.传真号码:83125287;

4.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