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化工集团原总经理受审:曾哭穷获50万贿款

18.06.2014  11:53
徐寰宇 “贿款”与“借款”之争

  广州化工集团原总经理徐寰宇被控受贿逾百万元

  ■新快报记者 郭海燕

   徐寰宇

  曾在教育、政府、研究等部门工作过,是广州冶金系统十大杰出青年。其历任广州市理工学校校长,广州有色金属集团副总经理,广州铝材厂董事长,广州橡胶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广州化工集团总经理。2014年1月10日,徐寰宇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同月20日被逮捕。

  买房、炒股、送子出国、赴港生子……这些为官者最忌讳的字眼,最终拉下了这名博士高管。昨日,广州化工集团原总经理徐寰宇(正局级)受贿案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其被指控受贿的一百多万元中的40万元,是“借款”还是“贿款”成为争辩点。最终,徐寰宇表示认罪,“要有担当去接受惩罚”。

   起诉

   贿赂多涉及工程建设

  昨日,检方对徐寰宇提出四单指控,总计受贿150余万元,跨越广州橡胶集团老总和化工集团总经理两个岗位。

  徐寰宇于2004年10月至2013年12月,先后担任广州橡胶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橡胶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广州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化工集团)总经理期间,为郑某文、雷某涛、李某逵、郑某松(另案处理)等四位企业人士谋取利益,前后共计收受贿赂人民币128.5万元,港币45.8万元以及价值3.1万元的购物卡。

  徐寰宇从2005年开始收入第一笔贿赂,大笔贿赂则出现在2012年前后,多和工程建设有关。

   细节

   一“哭穷”就有人送钱

  最大的贿赂来自李某逵。据李某逵供述,2006年开始,他为了和橡胶集团合作,必须得到徐寰宇的支持,于是向其行贿了20万元。徐寰宇转任化工集团后,李某逵又送给他40万元。徐的儿子出国留学,李又封了一个5万元的利是。

  证据显示,徐寰宇在近年与前妻离婚,大部分钱财给了女方,他几乎是净身出户。尔后,他与新女友买房置家。在一次聚会上,徐寰宇向工程师雷某涛表达了囊中羞涩的苦恼,雷很快就奉上了50万元。

  2012年,徐寰宇的女友怀孕赴港生子,行贿人郑某松一手包揽了十几万的中介费。之后,这些人都在工程上获得了徐寰宇的关照。

  目前,徐寰宇已主动退赃91万元。

   自白

   犯错了应该接受惩罚

  昨天上午,徐寰宇一进入法庭就在旁听席上不断搜寻熟人的身影。年过五十,头发已经泛白。虽然对于庭审有稍微的辩解,但徐寰宇基本表示认罪。最后陈述阶段,他几乎落泪。

  他说道:“我工作30多年,靠着努力和组织的信任培养,才走到管理岗位。我自认是出生在一个很好的家庭,这么多年,父母从来没问过我工资多少,只问我工作怎么样。我以为淡泊名利是我的人生追求,但到今天,我才知道自己心灵没有那么纯洁和高尚。我是个男人,我必须要有担当,我犯错了应该接受惩罚。

  本案将择日宣判。

   辩论焦点

   写了借条但没有打算还

   40万购房款是否算贿赂?

  昨日庭上,辩护律师对雷某涛行贿50万元等多数贿赂款都提出了异议,认为证据不够充分。不过,庭审焦点则胶着在李某逵给的那笔40万元,究竟该如何定性?

  徐寰宇称,2011年,他看中了花都某套联排别墅,想买给父母养老,因手头资金紧张,就向李某逵开口,还写了借条。离婚时,股票未兑现,便按协议由前妻偿还。前妻给的一份情况说明证明借钱买房,但她认为这笔钱应当是徐寰宇来还的。

  不过,徐寰宇在侦查阶段的供述则对他十分不利。他说,曾经帮李某逵公司大赚一把,觉得不还钱也是无可厚非的。此外,李某逵也称其并没有要回的打算。

  公诉机关指出,这笔款项在徐寰宇案发之后才归还,借款为名,受贿为实。此案未当庭宣判。

   链接

   肃贪半年多名局座落马

  今年4月,广州市检察院发布消息,第一季度查处局级干部中,徐寰宇的名字赫然在列。与徐寰宇同时落马的还有广州燃料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程樵佳,广州市卫生局原副局长邱春雷。目前,这三个案件均未开庭。

  另据广州市纪委此前通报,今年被查处的局级干部还有番禺区副区长龚汉坤、广州市协作办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何继雄,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崔仁泉,其均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目前,均未进入诉讼程序。

   延伸

   贪官通常会最后一搏

   拿“借款”做受贿的挡箭牌

  徐寰宇案中,针对借款问题争论不休,公诉人感慨道:“要是都能说称借款,受贿免罪岂不是太容易了?

  诚然,纵观近年来审理的贪官案件,很多人在法庭会选择最后一搏,将“贿赂”说成“借款”,成为规避重罚的“法宝”。然而,不论借款当初多么顺利,理由多么正当,一旦进入司法程序,终将是一道麻烦题。

   案例1

   广东新广国际集团旗下房产公司原副董陈建臻:帮别人借钱,被算成了贿赂

  陈建臻被指控的一笔最大的受贿款是500万元。1997年,广州一地产公司副董事长何某需要资金,向陈建臻借钱。陈建臻出面找别人借了1000万元,约定一个月还款。何某却无法按时还款!陈建臻耐不住不断被催促施压,向企业老板“”了500万元填平缺口。庭审时候,陈建臻辩称这钱属于担保款,或投资款,不能算成贿赂。虽然这个钱最终没有落入陈建臻个人手中,但法院认为陈建臻与他人从未约定款项性质、还款事情,着实就是一笔贿赂。

   案例2

   广州市供电局原职员罗某:借条打掩护,一被查全招了

  今年5月,广州市供电局原职员罗某被控涉嫌受贿300多万元。这位寒门出身靠着自己努力一路往上爬的罗某,在受贿事情上也是格外谨慎,曾主动退还一张有80万元的银行卡。

  行贿人不甘心,再度给上30万元。罗某心知肚明对方在送钱,难抵诱惑又担心出事,便出具了借条。2011年,一个企业老板花了171万元给他买了一间商铺,罗某坐收放租之利。后来,听说纪委查得很紧,罗某赶紧补上了一张欠条。不过,当他被带走调查,就把“以借收贿”的手法坦白了。在法庭上,他同样供认不讳。

   案例3

   广东省政府原副秘书长谢鹏飞:涉贿1700万,有100万系借款

  去年底,检方指控谢鹏飞在任职期间受贿超过1700万元,作案共20宗。谢鹏飞对多数指控是认罪的,但对部分数额称是红包礼金往来,其中还有100来万元纯属借款。这个辩解,最终没有被采纳。

   案例4

   广州市民政局原副局长许千里:让人帮“女友”买房,说是借款

  许千里案中,其曾为一笔43万元的贿款洗白。2009年,许千里告诉与之有暧昧关系的汪某,说他“女友”的儿子想购房,差43万元。汪某决定给钱。事后,许千里没把这钱交给“女友”。他听到不好风声,便把钱退回。虽然庭审时许千里辩称这是借款,但法官不予采纳。

   案例5

   白云区城投公司前董事长兼总经理彭华昌:借款买房写下欠条,免予处罚

  彭华昌被指控利用多个建设项目受贿,金额超过600万元,他对其中一笔50万元提出了异议。这位沉迷赌球的官员坦言屡次以妻子或他人生意上需要资金向人“借款”共180多万元,但工程承包商卢某的50万元真用在买房上,也有欠条。这欠条救了他一步,但其他“借款”,法院则不予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