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疗纠纷二审案件 去年降至近五年最低
羊城晚报记者 董柳
多地近日发生的患者与医方间的纠纷,使得医患纠纷又一次成了热词。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广州中院2015年共受理医疗纠纷二审案件68件,这是近五年里的最低值。该院民事审判庭负责人表示,“医闹”是法律打击的重点对象,借助司法的公信力,重建医患间的信任关系,是当下化解医患纠纷最可靠的路径选择。
纠纷收案数稳中有降
统计数据显示,广州中院2010年至2015年医疗纠纷二审案件的收案数分别为:78件、104件、98件、91件、91件、68件。
据了解,医疗纠纷二审案件收案处于稳中有降的态势,主要是得益于广州两级法院统一了裁判尺度和基层法院案件质量不断提升,降低了案件上诉率。
妇产科骨科易生纠纷
广州中院的统计显示,医疗纠纷案件涉及大型三甲医院、村镇卫生医疗机构乃至私人诊所等各级的医疗机构,也涉及中医院、妇幼保健院、骨科等专科医院以及整形美容机构、康复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等各种类型的医疗机构。但是,大型综合性三甲医院作为被告的比例较高。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大型综合性三甲医院诊疗服务总量大,诊疗医案更为疑难复杂和紧急,风险更大,更容易发生争议。
在发生医疗纠纷的专科分布上,妇产科、骨科、普通外科、神经外科与心血管内科等所占比例较高。
警醒
暴力伤医已入刑
广州中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张坚雄提醒,要明确区分“医闹”性质的行为和普通医疗纠纷,特别是职业“医闹”,往往会涉及刑事犯罪。
2014年4月,最高法院等多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对6类涉医犯罪进行严惩。根据规定,采取暴力手段侮辱、侵害医务人员、打砸医疗机构的,可能触犯故意伤害(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等;聚众在医疗机构私设灵堂、摆放花圈、焚烧纸钱、悬挂横幅、堵塞大门、停放尸体或者以其他方式扰乱医疗秩序的,轻则违反治安处罚条例,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2015年11月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明确将“医闹”入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