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云浮校区的公示

03.11.2017  00:27

 

根据《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和《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组实地考察,同意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向省政府申请设立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云浮校区。现将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云浮校区的基本情况(见附件)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省教育厅依程序将设置申请报省政府审批。

公示时间为2017年11月2日-11月8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据实向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否则恕不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有关问题的书面意见请于11月8日以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方式反映。受理部门:

广东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

邮政编码:510080;联系电话:020-87304962;传真:020-37627474。

 

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云浮校区 现有办学条件基本情况

办学规模

首期招生规模

1000

学科与专业

首批开设专业

7个专业。

计算机网络技术、数控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石材艺术设计方向)、工商企业管理、会计。

师资队伍

生师比(按1000人规模计算)

14.7:1

专任教师数

68

研究生学历专任教师数

35

高级职称专任教师数

19

双师型”专任教师数

30

基础设施

占地面积

518.89亩

校舍面积

87758.84平方米

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

54283.73平方米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1509万元

适用纸质图书

246773册

现代图书馆体系

已建成较为完备的图书馆服务体系,使用深圳大学图书馆信息管理集成系统SULCMISIII。

实习实训场所

校外教学基地31个。校内实验实训场所30个。

办学经费

办学经费来源于举办者投入、学费收入和其它专项经费。办学经费有稳定、可靠的来源和切实的保障。

云浮校区

运行模式

云浮校区实行校本部统一管理和校区相对独立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模式。在校区成立管理委员会,统筹协调管理校区各项工作,下设校区办公室、教务科、科研科、督导室、人事科、学生科、保卫科、财务科、总务科等机构;师资、实训设施、图书、校舍场所、财务、专业建设规划等相对独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