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原市委书记万庆良被双开 多次出入私人会所

09.10.2014  13:43
万庆良 资料图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万庆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贿赂;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出入私人会所。

  万庆良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万庆良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万庆良简历

  万庆良,男,汉族,1964年2月出生,广东五华县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华南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现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

  1981.09——1984.07,在嘉应师范专科学校(现为嘉应学院)中文系中文专业学习;

  1984.07——1985.12,嘉应师专中文系团总支书记;

  1985.12——1986.11,中共广东省梅县地委讲师团教员;

  1986.11——1988.07,中共广东省梅县地委宣传部宣传科干事;

  1988.07——1991.02,广东省梅县地委宣传部宣传科副科长(1989.03—1991.01挂职广东省平远县石正镇党委副书记);

  1991.02——1992.08,广东省梅州市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1992.08——1993.06,广东省梅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文明办主任;

  1993.06——1994.08,广东省梅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1994.08——1996.09,广东省梅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讲师团团长(1994.09—1995.07在中央党校培训部培训班学习);

  1996.09——1997.12,广东省梅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1995.10—1997.11挂职广东省蕉岭县委副书记,1994.09—1997.01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7.12——1998.03,广东省蕉岭县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1998.03——1998.09,广东省蕉岭县委书记;

  1998.09——2000.02,广东省梅州市委常委、蕉岭县委书记;

  2000.02——2003.03,共青团广东省委书记、党组书记,省青联主席、共青团中央常委;

  2003.03——2003.04,广东省揭阳市委副书记;

  2003.04——2003.06,广东省揭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2003.04.17决定任命);

  2003.06——2004.09,广东省揭阳市委副书记、市长(2003.06.29当选,2004.07—2004.09主持市委、市政府全面工作);

  2004.09——2004.10,广东省揭阳市委书记(2004.10.13宣布决定);

  2004.10——2005.03,广东省揭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05.03——2008.01,广东省揭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2003.03—2006.06在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EMBA: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习,获管理学硕士学位);

  2008.01——2008.02,广东省副省长(2008.01.24当选)、省政府党组成员,揭阳市委书记(2008.03.02宣布免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8.02——2010.04,广东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2010.04——2010.07,广东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广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0.07——2011.12,广东省广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1.12—— 广州市委书记。

  2011年12月16日,广州市召开领导干部大会,宣布中央和广东省委决定:万庆良任广州市委书记,不再担任广州市市长职务。

  2012.05.13,当选广东省委常委。

  2012年11月14日,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

  万庆良是中共十六大、十七大代表,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广东省委委员,第八、九届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广东省第八、九、十次党代会代表,广东省九、十、十一届人大代表,广州市委书记,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