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去年法官人均结案162件 判处职务犯罪583人

05.02.2016  15:44


广州去年法官人均结案162件 判处职务犯罪583人

 

来源:广州日报网络版

 

 

 

昨日上午在广州市人大会议上,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年夫介绍了广州法院过去一年的“成绩单”:受理案件超过30万件,办结逾23万件。在“案多人少”的压力下,广州法官人均结案量比去年还上升了9.75%,人均结案162件。

 

判处职务犯罪罪犯583人

 

据刘年夫介绍,过去一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01704件、办结239521件,法官人均结案162件,同比分别上升12.09%、4.31%和9.75%;其中市中院受理50468件、办结45591件,法官人均结案148件,分别上升5.96%、6.66%和15.32%。

 

刑事案件方面,广州法院全市法院受理刑事一、二审和再审案件26173件、审结23706件,分别上升12.85%和11.82%。包括广州火车站广场“5·06”案、彭树声5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全国最大的“老鼠仓”案陈志民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等重大案件,对在广州301路公交车上实施爆炸的被告人欧长生一审判处死刑。

 

最受关注的职务犯罪方面,广州法院过去一年判处职务犯罪罪犯583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323人,上升10.24%,原为处级以上干部的77人。如原番禺区副区长龚汉坤、原从化市委常委方纪章因受贿分别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和八年。

 

审结国家赔偿案件82件

 

今年1月1日起,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集中管辖广州地区的“民告官”案件。过去一年,全市法院行政一审审结案件中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撤销或变更行政行为的683件,占17.88%;对6338件行政非诉案件裁定准予执行。在人权刑事司法保障方面,广州法院执行罪刑法定、罪责相当、疑罪从无原则,依法适用缓刑4289人、免予刑事处罚81人、宣告无罪11人。审结国家赔偿案件82件,决定予以赔偿300万元。

 

司法改革方面,刘年夫列出了几组数据:落实院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理重大疑难案件制度,全市法院院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人均主办案件98件;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对符合条件的起诉当场立案,当场立案率97%;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审结速裁案件4020件,居全国18个试点城市首位;设立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正努力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刘年夫表示,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全面实施的第一年,也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一年。广州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切实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不过,他指出,目前广州法院办案质效与群众需求存在差距,审判管理监督不够精细;执行工作有待加强,执行联动、财产查控工作存在不足;司法改革任务比较繁重,需要与办案工作统筹推进,审判辅助人员配备仍然不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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