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史上最严整治违法建设 陈建华:责任追究上动真格不留情

09.06.2015  21:59

每月新增违建2万平方米道歉 每月新增违建3万平方米辞职       

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林报道:各区领导继成为“河长”,需要直接承担治水责任外,还将成为辖区内违法建设的直接责任人。广州市政府全体会议近日传达了《广州市严查严控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广州市将建立违法建设查控信息管理平台,市区街镇都将组建固定督查队伍专项整治违法建设。《通知》还强化了区领导的属地责任,辖区月内新增违建3万平米,区委书记要引咎辞职。

摸查

6月底开通案件数据库和直报功能     

对于违建顽疾,广州一直屡禁不止。《通知》明确,广州将建立全市违法建设查控信息管理平台(即数据库),摸清存量,建立台账。市城管委主任危伟汉在会上表示,城管委将积极研发了查控违法建设子系统,拟于6月底前全市开通违法建设案件数据库和直报功能。

据悉,该数据库将实现直报查控功能,实现市、区(县级市)、镇(街)三级违法建设数据直报、查控、查询、统计和信息发布等功能,实现全市“一张网、一本账”。由各级查违职能部门24小时内将查控情况录入平台,并将立案、查处情况在广州行政区划图中标示。

城管部门根据分工,通过查违平台,将涉及国土资源和规划、水务、交通、林业和园林管理范畴的违法建设转交相应执法责任主体,并向具有协查职责的部门发布协同查控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建立统一查控台账,并作为行政监察部门问责的依据。数据库将在今年12月31日前建成。“查控违法建设不是哪一家的事情,各级各部门都有责任,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敢于担当,各部门要配合。”市长陈建华表示。

整治

市区街镇都要组建固定督查队伍

据介绍,纳入查违平台的在建违建项目,各镇(街)24小时内发出执法文书,同步函告供水、供电、市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等部门,分别落实停水、停电、停供预拌混凝土等措施,严控违建建成使用,禁止违建投用。供水、供电、供气部门禁止向违建提供服务,对违建“转供电”、“转供水”或者私自接水、接电行为依法查处。属地镇(街)、村(居)、社禁止向违建当事人发放出租、转让及临时经营场地使用等证明。

陈建华要求,市、区、街镇三级都要建立固定的督查队伍,“没有队伍是一句空话,市的监督力量向重点区倾斜,区的监督力量向重点镇街倾斜,镇的监督力量向重点村社倾斜,一级抓一级,抓出成效。

通知》还有针对性的明确了整治违建的三个阶段及重点打击严查对象。2015年12月31日前是严打期,新增违法建设发现一宗拆除一宗。镇(街)执法队调查立案后3个工作日内要录入查违平台,依法自发现违法建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依法在最短时间内予以拆除。确有执法困难的,在3个工作日内上报区(县级市)政府,区(县级市)政府在30个工作日内组织城管、法院、公安、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依法强拆。严打期重点查处存在安全隐患的违建。

此外,危伟汉透露,将根据巡查摸查的工作情况,对大型重点违法建设进行重点查处,列出黑名单,并根据工作情况,启动黄红牌提醒和问责制度。 

问责

区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今年4月20日举行的市政府常务会新闻发布会上明确,由各区书记、区长或副区长等担任51条整治河涌的“河长”,“河长”对所分管的河涌整治直接负责,广州近期将制定具体的问责机制。《通知》强化了在违法建设方面区委书记的属地责任,要求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各区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区委书记、区长挂帅。区党政主要领导为查控违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承办单位领导及经办人为直接责任人。

通知》同时明确了具体的追责情况: 一个月内出现新增违法建设建筑面积达1万平方米以上的,对直接责任人通报批评,对主要责任人诫勉谈话,对第一责任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一个月内出现新增违法建设建筑面积达2万平方米以上的,直接责任人引咎辞职,主要责任人停职检查,第一责任人公开道歉;一个月内出现新增违法建设建筑面积达3万平方米以上的,直接责任人免职,主要责任人责令辞职,第一责任人引咎辞职。区(县级市)级以下的干部追究责任的标准由各区自行制定。新增违法建筑面积依据查控违法建设信息管理平台(数据库)及巡查、检查等信息。

通知》还要求各镇街每周上报、区政府每月上报违建整治情况。对于查控违建工作不力、辖区新增违建较多、违法建设问题较突出的区和镇街,按照《广州市查控违建建设累积计分和红黄牌提醒暂行办法》给予红牌、黄牌提醒,全市通报。

重点打击六种情形

1.影响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建设

2 .游资介入开发建设销售

3 .大体量的违建和超高、超大的村(居)民违建

4 .涉嫌贪腐及渎职行为

5 .涉及重大安全隐患

6 .涉及严重违法用地

严查违建五类人

1.土地权属代表人

2 .使用人

3 .投资人

4 .施工人

5 .受益人

第一阶段:5月15日-7月15日

核查登记在建违建,摸清存量建立台账。对发现的正在实施或停工尚未建成的违建,全面停工检查,分类处置

第二阶段:7月15日-12月31日

严查严控违法建设,全面查处拆除新发现的违建,对未能按期拆除的违建,禁止投入使用,做到违建“零增量、减存量

第三阶段:长期

建立长效机制,建立查控违建工作新常态

市长陈建华:责任追究上动真格不留情

羊城晚报讯 “主题责任要落实强化,各区书记、街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区区长、各街镇的镇长主任是第二责任人,主题责任人非常明确。”陈建华表示,“这个事情书记不抓谁来抓,谁能抓的动,这是市委市政府的决定。

他强调,在责任追求上要动真格不留情,“白云区实践证明有一批干部在这里面栽了跟头,包括区的干部、镇街、村的干部都出了一些问题,教训极其深刻,在责任追究上要动真格不留情。

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全社会形成一个有违必查,违建必拆的氛围。”陈建华说,整治违法建设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我们要做好打硬仗的充分准备,坚定信心,下定决定,排除干扰,全力以赴打赢这场战役”。(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