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各区至少设一个公共集体户 落户费用由区财政承担

31.03.2015  12:07

■制图/王云涛

小孩可随迁入户,义务教育问题由各区统筹解决

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昨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设立公共集体户的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方案》表示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或有广州市户口,但无处落户的人员可在公共集体户落户。据悉,今年内广州将在各区至少设立一个公共集体户,小孩可跟户主随迁入户,由各区统筹义务教育问题。

在居住地或工作地落户

市发改委副主任陈浩钿表示,此次《方案》要成立的公共集体户为原来政策的补充和完善,主要解决广州市户籍管理工作中的落户地址“兜底”问题。据悉,今后,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或有广州市户口,但无处落户的人员,可在本人实际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的区开设的公共集体户落户(越秀区公共集体户只供实际居住在该区的相关人员落户),户内人员可享受相应管理服务。

对此,广州市公安局户政管理支队副大队长柯毅具体解释道:“例如人才引进,来之前没有亲戚朋友在广州,单位又没有单位集体户,自己在广州没有房产的情况下,就可以入户到公共集体户;第二种类型也是一种普遍现象,一些老拆迁户房子拆了没有其他地方可以挂靠户口,也可以在实际居住地入户公共集体户。

落户费用由区财政承担

方案》明确,各区根据实际,至少设立一个公共集体户。“原来想试点再铺开,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研究,我们觉得可以普遍在全市推开不试点。”陈浩钿说,“各区至少设一个,多的话可以两三个。

他举例表示,比如大学城学生比较多,就可以在番禺大学城管委会设一个公共集体户;花都大量人才聚集在人才交流机构,可在人才交流机构设立;也可以在产业园区,人才比较密集的地方设立公共集体户。“这些公共集体户有专人管理,各个区财政专门给经费来满足他们的服务需求,因为是公益性产品,不向服务对象收费,由政府财政承担。

子女可迁入公共集体户

据悉,设立公共集体户涉及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问题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其中公共集体户子女的义务教育由所在地区政府统筹解决,或按市教育局有关政策解决。

经过测算,属于人才类的集体户人员,全市只有10万,比较集中在天河和越秀。”陈浩钿表示,这10万人分配在不同的年龄阶段,小孩随迁人员都可以跟着户主迁到公共集体户上,“我们估算,近期要入学的大体在2000人左右,平均一个区也就是200人不到,这个压力还是可以接受的。一些比较密集的地方,比如说越秀区,在《方案》里也说了,特定的公共服务人员必须是居住在越秀区的,他们的子女才有资格在越秀区入学。

据介绍,原在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集体户人员,也可选择分流到工作地或居住地所在区公共集体户,“入户的门槛并没有变化,但为入户广州的人员提供多一种选择。”柯毅表示。(罗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