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商人为傍大牌汽车公司行贿豪掷两千万

07.06.2016  17:55

  广州日报讯 (记者林霞虹)近日,商人郭金华和他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三家私企在广州中院受审。三家私企被控通过郭金华向时任某知名汽车有限公司副总裁、乘用车公司副总经理、广州某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的任勇行贿1912.38万元。

  据检方指控,海南易斯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易斯特公司”)、广州某汽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某汽车产业基地开发公司在经营期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由上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郭金华请托时任某知名汽车公司副总裁、乘用车公司副总经理任勇提供帮助,事后以银行转账、银行卡、购买古董等方式,向任勇贿送了1912.38万元。

  庭审中,郭金华承认行贿。据其交代,2001年他在海南注册一家空壳公司易斯特公司。在他与任勇交往过程中,任勇提出了用易斯特公司为高管谋利的想法。

  任勇在侦查阶段的供述显示,其任职的某知名汽车公司落户花都后,他为了解决公司高管家属的工作问题,策划了一个家属持股的公司,从事汽车项目周边事业,这就是易斯特公司。包括任勇在内的该公司9名高管,均以配偶的名义入股。

  任勇供称,郭金华的公司业务范围涵盖汽车销售、维修、物流、房地产开发、高尔夫运营、物业管理、餐饮等。这些公司主要是围绕该汽车公司来做业务的,他也给了郭金华一定帮助,郭从中赚了很多钱。

  庭审显示,2002年至2005年期间,上述涉案的知名汽车公司9名高管的夫人集体参股4S店,之后又以100%溢价退出股份。

  (广州日报)